重庆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发展与环保矛盾仍突出
◆重庆已办结1824件环境问题举报,责令整改1427家,处罚467家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4月12日向重庆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824件环境问题举报均已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427家,处罚467家,拘留16人,行政问责2个单位和40人,约谈64人。
督察认为,重庆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绿色作为发展本底,系统谋划、持续推动。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和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到49%;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出境断面水质总体优于入境断面。
督察指出,重庆市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保护压力存在逐级衰减现象。部分地区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2013年以来,全市没有因为环保绩效考核差而对党政领导干部采取组织处理的情况。二是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存在重干流轻支流、重城市轻农村、重岸上轻水上等问题。三是自然生态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待加强。国家下达的三峡后续规划575个生态环保项目中,有131个尚未完成。全市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采取隔离措施,1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码头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督察要求,重庆市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要准确把握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和长江经济带中的特殊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持续保持先进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更好地落实到位。要整体谋划、系统施策,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重庆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重庆市委、市政府处理。
《 人民日报 》( 2017年04月13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