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些矛盾和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4月1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北京市委、市政府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346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1220家,立案处罚188家,拘留28人,约谈624人,问责45人。
督察认为,北京市委、市政府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牵引,强化决策部署,狠抓环境法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683亿元财政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全市燃煤总量从2013年2300万吨削减到2016年950万吨,城市核心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在全国率先淘汰全部黄标车,累计淘汰老旧车191万辆。制定发布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出台60余项地方环保标准。率先执行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和油品第六阶段标准,发布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限行政策。在全国最早完成PM2.5源解析研究,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提供决策依据。建立较为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以APEC会议及“9·3”大阅兵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与周边区域协同作战,实现“APEC蓝”和“阅兵蓝”。2016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18.4%,SO2浓度下降62.3%,重污染天数减少32.8%。局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密云水库蓄水量突破16亿立方米,水体质量保持在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以上。生态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
同时,督察指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压力传导不够与工作统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环境管理比较粗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落实和考核问责不够到位,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考核流于形式,追责不力等问题。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习惯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谈及大气污染就强调区域外来输入,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水资源不足,对主观原因和自身工作问题认识不足。二是大气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控不力,对外埠货运车辆尾气执法检测手段不足,处罚力度偏弱,多按低限处罚,且劝返效果不佳,罚款变相成为“过路费”。三是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管理比较粗放,全市在用21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有11家超负荷运行;列入计划的14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无一按期建成。另外,北京市六环内城乡结合部聚集大量人口和低端产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乱倒等问题突出。
《 人民日报 》( 2017年04月13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