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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踏司法威严 包庇袒护行凶者

2015-02-11 15:10 来源:未知

摘要:   第十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过后,我国加强的司法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司法,提高司法人员的司法意识。然而在我们执法人员当中有一些司法意识淡漠的人。他们的行为有损国家的司法威严、有损司法在百姓心中的地位。执 ...

 

 

  第十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过后,我国加强的司法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司法,提高司法人员的司法意识。然而在我们执法人员当中有一些司法意识淡漠的人。他们的行为有损国家的司法威严、有损司法在百姓心中的地位。执法人员如不能提高自身的司法意识,中国还怎么谈司法建设,还怎么能提高百姓的司法意识。那么中国的司法建设还有意义吗?

  事件起因

  2015年1月27日上午,顾彦波驾车与金众山行驶在甘井子区菜大岭时与一辆车牌为辽B2967Q的吉普车发生刮碰,对方(车内三人)要求修车,在保险公司出完现场后,对方不让顾某离开,让顾某赔钱修车,在吉普车司机给他老板打完电话后就把他们带到大连市内四S店,因为顾某身上钱不够,吉普车司机就电话联系他老板怎么办,他老板告诉他把顾彦波和金众山带回旅顺口大甸子村,随后顾彦波被对方连人带车关进他老板家厂子的库房里,然后把金众山撵走,让他拿钱赎人。就在库房里吉普车司机对顾彦波进行了殴打和人身侮辱,之后把顾彦波锁在车里,又锁上了库房离开。后来顾彦波昏昏沉沉不知道过了多久被外面的警察救出,接着被赶到的120救护车送往旅顺口区第一人民医院,到达医院时顾彦波大小便已经失禁在裤子里(医院医护人员可以证明)。

  事后顾彦波自述

  后来清醒听我朋友金众山和我家里赶到的弟弟讲,我被关起来以后金众山就给我弟弟打电话让他赶紧送钱赎人,又过了几个小时金众山打我电话不通怕我出意外,就打车到旅顺口区公安分局报案,当时一位警察听完说这事不归分局管,让金众山去双岛湾派出所报案,我弟弟就在电话里与这位警察商量能否先就人,该警察始终坚持让去双岛湾报案,我弟弟又恳求能否把金众山送到双岛湾派出所,对方称没时间。金众山只好打车去了双岛湾派出所,到那以后派出所值班警察也说不归他们所管,给联系了山头边防派出所,后来山头边防派出所来人把金众山接走,金众山带边防派出所警察来到关押我的库门口,见库房门锁着就想把门锁撬开,后来找到了那个关我的司机打开了门,看我昏迷在车里,他们就打电话叫了120把我送到了医院,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28日上午,金众山去了山头边防派出所作了笔录,下午派出所的警察到医院给我作了笔录。我问派出所的警察打我关我的人怎么处理的,他们说没抓人。为什么那个司机在他们出警时就在现场却没处理?难道对方和派出所的人认识?我不能理解。于是下午我弟弟和金众山去了旅顺口公安分局反映情况,当时接待的是管信访的韩副局长(警号:206527),韩副局长听完后说话极其蛮横,说你们就因为这点儿事上告啊?陪你们点儿钱不就完了吗?都老爷们儿别在这磨磨叽叽地了,我弟弟就对韩副局长说那他们关人打人难道就不触犯法律吗?韩副局长的答复是边防派出所不归他们管,归武警部队管,至于伤也不太严重------

  29日上午,边防派出所打电话让我去取车(事发当时我被送医院,出警的警察把我的车从关我的库房里开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的李树刚副所长说:“多大的事啊,你们是外地的最好别把事闹大了”我就问他对方把我从大连带到旅顺,又连人带车关起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限制我人身自由,这不算拘禁吗?不违反法律吗?李副所长却说,你们这事有经济纠纷,你不给人家赔钱人家能让你走吗?所以对方的行为什么处罚也不够。我就说去他们主管部门反映,李副所长说去哪儿反映都行。(有录音)

  2月3日下午我又去了旅顺口区公安分局,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姓王的领导,他说这种情况他也说不好对方是否违法,是否构成非法拘禁,让我们去市里反映。于是4日上午我又去了大连市公安局上访部门,姓张的接待人员说山头边防派出所归大连市武警支队管。于是我又去了大连市武警支队纪检科,朱科长答复是我们只负责人员调配及人员违纪行为,案件还归公安机关管,不过他们可以帮助协调反映此事。

  车肇事了有保险公司,个人有什么权利扣留车辆?又有什么权利限制人身自由?对我殴打谩骂侮辱,拘禁长达五六个小时的行为难道一点也不算违法吗?医院的诊断是头部血肿,脑震荡,软组织损伤,这是啥事没有吗?打我关我的人就在出警现场都不抓不处理,是什么原因?打我的司机敢私自做主把我连人带车锁到老板家库房吗?为什么公安机关不追究他和指使他的老板的责任?住院期间我也听说吉普车主在当地很有势力,还是当地的什么领导,那就可以仗势欺人吗?就可以使用暴力手段吗难道当地的法律与国家法律不一样吗?我要一个公正的结果就这样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