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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10起违规曝光 总部成内幕交易第一现场(4)

2013-05-14 23:56 来源:中国网

  2011年7月,银河证券在其《攀钢钒钛:股价被严重低估》研报中竟大胆指出,攀钢钒钛股价被严重低估,最低目标价应该达到188元!此言一出,该股股价异动,30亿元资金流入涨停板。之后公司回应研报不实,迅速让银河证券陷入麻烦。如今其在招股文件中自我揭短,承认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有意思的是,银河证券招股文件中称,对涉及研报门事件的责任人给予降职等处罚措施。但到目前为止,上述研报的署名分析师王国平,至今依然是公司研究部的负责人。

  低级错误算出188元目标价/

  2011年7月15日,攀钢钒钛放巨量涨停,当天成交量达到2.3亿股,成交金额高达30亿元,换手率7.24%。投资者回过头来寻找原因,发现银河证券早已有先见之明。银河证券在其7月9日一份名为 《攀钢钒钛:股价被严重低估》报告中写道:攀钢钒钛股价被严重低估,目标价188元。这份报告发布之前,攀钢钒钛股价为11.85元左右。

  当时,这份研报令整个市场一片哗然。“相对于现价,如此高的目标价显然与常理不相符”成都一位资深私募人士回忆,“所以这份报告,要么是为了抢眼球哗众取宠,要么就是分析数据出现重大错误,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且,如果因为错误的研报而对市场价格产生了负面影响,那肯定是有严重问题的。”

  果然,不久之后,银河证券就发布声明称,原报告计算错误,将一个原本应该放到分母上的数据放到了分子上,在修正数据后,攀钢钒钛的合理估值变为56.12元。不过,银河证券还指出,更改数据并不影响推荐攀钢钒钛的最终结论。然而,作为研报主角的攀钢钒钛却发布澄清公告,认为银河证券研报中提及的矿业资源储量、矿产经济价值等多项指标与公司数据不一致,同时还强调银河证券及其研究员在当时并未对公司进行过调研。

  作为国内一家较大的券商机构,银河证券研究报告出现所谓的“计算失误”令人惊讶,某券商钢铁分析师对记者表示:“自己从业以来,很少见过研报出现如此重大数据纰漏的。”

  银河公开致歉 证监局进行调查/

  对于“研报算错了”的解释,很多涉事的投资者并不会买账。当年7月15日,攀钢钒钛放量涨停,30亿元成交背后,有多少投资者是因为看到银河证券报告而买入的尚无法界定。但盘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在卖出席位上有3家机构席位名列卖出前五名,合计卖出1.56亿元。记者如今仍能在各大股吧内看到股民关于研报门的讨论,其中不乏索赔的声音。

  对此,银河证券不得不就此事在其官网公开致歉声明,但没有提及对投资者损失的弥补问题。一位业内律师告诉记者:“研报发布方和一般投资者之间并没有付费关系,因此双方不存在民事法律责任,投资者索赔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投资者可依据相关研报发布规定申请向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查阅相关法规,《证券法》第78条第2款规定,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3条也规定,证券公司发布研究报告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

  投资者索赔暂无定论,但监管部门对此的态度则较为明确,北京证监局先后于当年7月和9月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监管措施,银河证券也同时递交了相关的纠正报告。基于此,银河证券在此次H股招股文件上承认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并指出公司自身并未建立研究报告结论异常控制机制,研究部在评审研报过程中未对估值结论进行足够审慎的核查。

  律师:如未处理责任人则涉嫌虚假陈述/

  其实,在“研报门”事件曝出期间,除了研报内容错误、误导投资者的问题外,该研报真实作者的身份也令人生疑。研报的署名作者王国平,当时更被业界质疑为“马甲作者”。

  据迈博汇金统计,2006年7月以来,银河证券以王国平名义发布的研究报告有超过280篇,所涉及的领域包括钢铁、医药、汽车等8个行业。对于这种情况,记者了解到,可能是一些没有拿到证券分析师资质的人也在写报告,但需要挂名,所以最后王国平成了“马甲作者”。而2011年10月之后,王国平再也没有发过钢铁行业的研报。

  值得注意的是,银河证券H股招股文件显示,对上述攀钢钒钛研究报告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及研究团队分别给予降职、扣发奖金等处罚。然而,记者却发现,该篇报告的署名分析师王国平,竟然至今依然是银河证券研究部负责人。人们不禁要问,银河证券的内部处罚究竟有何意义,是否形同虚设?有投资者对记者表示:“既然招股文件里提及了对责任人予以降职处罚,王国平作为署名作者,出错研报造成了如此之大的负面影响,为何至今还能担任研究部门负责人?”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此的看法是:“《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明确了研究报告应当合规、客观,署名分析师应当对研报内容和观点负责。不论是不是代为署名,如果真的有如此马甲身份,那肯定是属于不合规,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署名分析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王国平至今仍担任研究部负责人这一点,他补充道:“不排除证券公司在这期间给予责任人降职但代行职权的可能性,但如果期间一直未给予降职或相关解释,那就说明银河招股文件里的处罚内容涉嫌虚假陈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