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宜做减法(经济茶座)
陆娅楠
■必须明确楼市调控的目标不是干预房价,是实现住有所居,而要实现住有所居,楼市调控反而该多做减法
岁末年初,一些地方悄然出台新政,取消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占到整个项目的70%以上”的“90/70”政策。不少反对者担忧,本就紧俏的小户型商品房价格就此将水涨船高。
这样的担忧虽非杞人忧天,但事实上意在增加供应以平抑房价的“90/70”政策,早在2009年楼市低谷时,就被不少城市或明或暗地取消了。仍在实施的城市,一些开发商也通过变相修改结构等方式“偷梁换柱”。
这些年来,类似的楼市“降温贴”不少,但调控效果往往难以持久。以调控商品房价格为目标的调控政策,也常常因为“一刀切”而难以奏效。受资源禀赋、服务占有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本就因地而异,再加上各地供求关系各不相同,实在没有一剂万能神药可以包治百病。更何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需求也在升级。以“90/70”政策为例,在北京、上海这样人口密集的超大城市实施还有其适用性,在不少三、四线城市,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早已不是市场主流。情况变了,政策自然也要跟着调整。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前些年类似的调控手段的合理性。政策总是务实的,调控政策只能从当时实际出发,不能从理想状态出发。在房价疯涨、炒房成风、民怨日盛之时,采取一些行政手段抑制楼市过热是有效果的。细细想想,没有这些年的调控措施,楼市也不可能回到现在的状况。
说到底,商品住宅还是个商品。既然是商品就得尊重市场规律,更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必须明确,楼市调控的目标不是干预房价,而是实现住有所居。在当前情况下,实现住有所居,楼市调控反而该多做减法,去除那些当下已经不合时宜的行政干预手段。
我们还应看到,目前商品房身上的确承载了过多的社会功能。保障房供应滞后,导致大量中低收入群体被推向商品房市场;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导致“学区房”价格畸高……要想长效调控楼市,就要继续全面深化户籍、教育、医疗、养老等相关改革,让商品住宅市场卸下不该背负的社会包袱。当然,有关的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对到达这一理想状态,我们还需有些耐心。
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坦言,房地产市场有其自身规律。那么,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不妨从政策“减负”开始吧!
《 人民日报 》( 2015年03月23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