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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身份证件勿使用 冒用信息系违法

2023-02-13 16:00 来源:综合
       根据《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购买车票以及办理补票、取票、改签、退票等业务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信息。然而部分旅客因为自身原因,企图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蒙混过关购票乘车。近日,南昌铁路公安局南昌公安处萍乡北车站派出所处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月8日下午15时18分许,萍乡北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车站检票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进站时身份核验未能通过,便上前进行查看,发现该男子与购票乘车人的信息不符。于是,民警将该男子带到车站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询问。
 
       民警通过询问得知,该男子姓黄,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冒用其大舅哥身份证买了车票,由于不是本人信息,在萍乡北验证口进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铁路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旅客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最终,黄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被铁路警方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