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孔德晨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2年07月07日 第 04 版)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生产力。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广疫情防控保险助力做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结合部分地区工作经验,推广疫情防控保险,助力做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有关工作。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国多数省份,对经济和社会平稳运行带来较大影响,因疫情防控措施停工停产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受到明显冲击,稳市场主体稳就业面临新的挑战。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创新合作,政府动员或组织相关企业投保,给予一定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服务型企业和员工给予补偿,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
疫情防控保险怎么定义?
《通知》明确,疫情防控保险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财产和健康损失开展的风险保障,是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疫情防控成本的重要创新。应充分发挥保险的资金杠杆和风险分散功能,通过市场化保险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应对疫情影响提供保险保障,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具体来看,《通知》有哪些主要内容?
上述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了推广疫情防控保险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保险作用、加快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引导保险公司协助企业防疫、持续跟进工作情况等5项具体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疫情防控保险给予政策支持,并优先组织物流、餐饮、零售、文旅等特困行业企业投保。
“《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推动地方将市场化保险方式引入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工具箱,实现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之间有效分担疫情防控成本,为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市场主体和个人提供保障,能够有效实现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精准滴灌’,可以说是‘花小钱,办好事’。”上述负责人介绍,《通知》还创新性地提出了指导推动保险公司开发完善疫情防控保险产品、支持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建立疫情防控保险共保体、拓展“保险+”服务运用等举措,积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帮扶各类困难市场主体和群体应对疫情影响,增强市场信心,筑牢经济稳增长基本面。
《通知》提出,鼓励引导保险公司结合投保对象所在行业特点和企业需要,针对性提供风险预防建议,协助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压实行业和企业疫情风险防控责任。
为推动《通知》有效落实,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将持续跟进疫情防控保险推广工作情况,加强跟踪调度,推动地方加快研究制定疫情防控保险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报送工作进展。“同时,加强政策实施反馈,做好成效分析,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总结推广各地区有效经验和做法,跟进了解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