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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朋友圈牵手“一带一路”五十四国 企业出海有信心

2017-05-08 07:15 来源:人民日报
我国税收朋友圈牵手“一带一路”五十四国
企业出海有信心
本报记者 吴秋余
 
  “企业去海外投资,最怕遇到税收难题,陌生的税收环境,让项目落地遇到不少问题。”福建漳州旗滨玻璃公司总经理曹雨昌说。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越来越多企业面临复杂的国际税收问题,税务部门通过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积极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解决涉税争议,有效服务了我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战略。税收“朋友圈”的不断扩围,打通了“一带一路”上的税收堵点。
 
  税收协定成企业走出去“护身符”
 
  旗滨玻璃公司的生产线上,技术人员正紧张忙碌着。作为国内平板玻璃产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乘着“一带一路”的东风,增资11.7亿元在马来西亚建设两条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开始时很顺利,但马来西亚税务部门突然要求缴纳汇出利息的预提所得税,使得公司本已紧张的资金更加捉襟见肘。
 
  无奈,公司紧急向国内税务部门求援,最终经中外税务部门共同努力,以双方达成的税收协定为基础,为公司减免税款3400多万元。
 
  税收协定,被形容为企业“走出去”的“护身符”。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其中包括5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协定网络,税收“朋友圈”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2016年,仅税收协定的利息条款就为我国金融机构减免境外税收278亿元。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有了税收协定,企业“走出去”不必再担心东道国的税收政策什么时候变、怎么变,大大提高了税收确定性,“心里有数,前路光明,企业才有信心走下去。”
 
  税收协定具有双向性,不仅能保障我国企业在境外的合法税收权益,也保障了“引进来”投资者在中国的税收权益。2016年,中国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协定为境外纳税人在我国实现税收减免280亿元。
 
  一家在华中外合资制药企业,依据中外双方签署的税收协定及两国国内法有关规定,提出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希望得到未来年度生产经营的税收确定性。经过中外双方税务主管当局相互协商,就企业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为企业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000多万元。企业投资信心大增,将于近期追加投资1.5亿元用于新项目建设。
 
  “稳定、明确的税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是跨境经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税收协定可为纳税人提供可靠的税收预期。”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表示,今年税务总局还将与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多个国家开展税收协定谈判,并向“走出去”重点国家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
 
  《税收指南》帮企业快速了解投资目的地
 
  薛佳斌是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随着公司“走出去”项目大幅增加,如何了解当地税收政策一度让他十分头痛,公司曾为翻译一份双边税收协议花费超过数万美元。如今,薛佳斌不再为此烦恼,想去哪投资,只要查阅我国税务部门发布的《国别投资税收指南》(简称《税收指南》)就可以了。
 
  针对“税收信息不对等”这一困扰企业海外发展的最大瓶颈,我国税务部门从2015年起全面开展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到今年4月底,税务总局共发布了59份《税收指南》,涵盖4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之配套,税务部门还设立了“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开通12366“走出去”纳税服务热线专席,为企业出海提供“精准导航”。
 
  “《税收指南》主要围绕境外投资目的地整体营商环境、主体税种、征管制度、双边税收协定等内容,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廖体忠说,通过《税收指南》,“走出去”企业能够快速熟悉投资目的地税收信息,大幅降低企业对当地税收信息收集难度。
 
  分享中国经验,为发展中国家发声
 
  “这次研修班的丰富收获,促使我努力为马耳他与中国之间的税务合作多做有意义的事情。”来华参加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研修班的马耳他学员丹尼尔说。
 
  目前,我国已为近300名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开展业务培训14期。“长期以来,在国际税收合作规则制定过程中,都是以发达国家及其集团为主导,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得不到充分体现,需要对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进行重构。”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许正中认为。
 
  从旁观者、跟随者到参与者、引领者,近年来,我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二十国集团(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展国际税收规则重塑的重大机遇,努力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发声,主动将“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发展中国家诉求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提出了“修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1000多项立场声明和意见建议,在《OECD税收协定范本》《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等国际税收新规则中反映出“中国方案”的鲜明主张。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塔曼称赞中国为“国际税收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
 
  这样的共享共赢理念和行动赢得了广泛的国际支持。2015年底,我国与OECD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在江苏扬州建立了全球首个位于非OECD国家的多边税务中心,在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19个领域开展培训咨询等多样化合作。2016年,中国与加拿大签署首份税务合作备忘录,共同探索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入全球合作包容性框架,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挑战,提升运用税收手段提高经济治理的能力。目前,我国已经实施此类双边和多边合作项目12个。
 
  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欧亚研究所所长金邦贵表示,中国积极致力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通过分享“中国经验”促进民心相通,让更多发展中国家搭上中国税改的“快车道”。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08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