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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不合情“再来一瓶”让人空欢喜

2017-05-02 07: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再来一瓶”让人空欢喜(服务台·揭揭那些“套路”)
 
  如今商品不断丰富,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再来一瓶”成为众多厂家或商家惯用的一种促销手段。虽说规则简单、几率渺茫,但消费者还是非常喜爱这种促销游戏,因为他们相信:也许自己就是运气好的那一个。
 
  有买有奖是件好事,可如果遇上不讲诚信的厂家、商家的话,“再来一瓶”带来的就不是喜悦了。
 
  合法不合情,空欢喜一场。纵观市场,许多产品都能看到“再来一瓶”的身影,就连药品也不例外。但当你拿着“再来一瓶”兴奋地奔向兑奖点时,却被告知:兑奖已经过期。一次,笔者外出办事,口干舌燥,购买了一瓶绿茶,畅饮之后发现居然中了“再来一瓶”的奖,“看来今天运气不错!”我兴奋地回到购买点,不料,店主说过期了,兑不了。“离生产日期才两个月啊……”“兑奖时间只有一个月。”店主指着包装上的“兑奖须知”说道。事后,我听到多位朋友调侃,这哪里是有奖销售啊,分明是拿顾客的情感做钓饵。众所周知,产品生产出来后,从出厂到市场,基本上就是半个月的周期,销售到顾客手中时,兑奖日期大多已经错过。
 
  规则套规则,厂家不担责。“再来一瓶”带来的不是惊喜,而是烦恼。一日到朋友家串门,他正在整理着一堆奖券,“这都是收回的奖券,可惜都成废纸了。”“怎么回事?”我好奇地问。原来这款白酒的奖品是经销商自行设计的,厂家早已跟经销商结算完毕。可由于白酒销售周期较长的因素,造成了奖券滞后兑换的现实,可是新经销商没有得到这笔兑换奖金,自然不愿意负担这笔额外的历史遗留费用。“唉!厂家换了新的经销商,我只有自认倒霉了。”朋友说道。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似都符合常理,但消费者的损失(奖品)谁来负担?这种规则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规律,因为经销商存在变数,导致消费者损失不可避免。
 
  湖北丹江口市 张 军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02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