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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2014-09-18 07:1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蔡名照
 
  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要实现的中国梦,就是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让每个人都能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
 
  为了实现中国梦,我们确立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个奋斗目标,中共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政府连续出台了一些涉及人权保障的新举措,中国的人权事业又有新发展。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年来,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更好的保障。2013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6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的较低水平,低于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全球6%的平均失业率。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4年6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超过13.2亿。教育资源和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注重均等化和普惠化,公共文化资源更加注重向基层社会输送。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3年中国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实现了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不断畅通拓宽权利救济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利益诉求。严惩贪污腐败,廉洁政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民实现言论自由的途径和手段日益增多,互联网成为公民表达意见的重要渠道之一。
 
  ——人权法治保障迈出重要步伐。法治中国建设加快推进,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贯穿于立法、行政、司法各个环节。加快推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多措并举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
 
  ——全社会人权意识不断增强。中国已制定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第二期行动计划(2012—2015年)正在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和具体指标正得到有效落实。人权教育大众化、专门化取得新进展,又有5所著名大学被确定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目前全国已有几十所高等学校设有人权教育中心,并积极开展人权培训工作。
 
  ——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2013年,中国顺利通过第二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与会大多数国家充分肯定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成就。同年,中国以高票当选2014至2016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目前,中国每年与近20个国家进行人权对话和磋商,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中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总结中国人权事业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世界是多向度发展的,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模式。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指出:“实施人权原则必须考虑国家的特性和地域特征,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人群和国家对人权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要求,面临和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作为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始终是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始终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
 
  第二,做到人权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相协调。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同时实现所有人权。只有从本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确定人权发展的重点选项,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权保障。我国始终将经济社会权利作为人权保障的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和利益问题。同时,我国注重将各项人权作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促进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协调发展。
 
  第三,坚持和平权与发展权的统一。和平意味着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意味着免于贫穷和疾病。发展是和平的基础,和平是发展的条件。我们始终认为,和平权与发展权如同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多年来,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既有效保障了中国人民的和平权、发展权,也为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的和平权、发展权作出了应有贡献。
 
  第四,处理好人权发展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人权事业无止境,人权发展无穷期。人类历史反复说明,人权保障不可能一蹴而就。从应有人权,到法有人权,再到实有人权,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还需要做出不懈努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五,坚持人权领域国际对话与合作。中国历来认为,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的国家只有平等对话和务实合作,才能共同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来,在人权问题上,中国历来主张对话,反对对抗,更反对借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强权不符合民主原则,施压产生不了人权文化。
 
  人权事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促进和保障人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实现充分的人权保障,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真诚希望借助北京人权论坛这个平台,中外人士能够深入交流,集众人之智,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献计献策。
 
  (此文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名照在第七届北京人权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摘要)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09月18日   第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