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操纵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汤姆·海斯被判14年有期徒刑
“明星交易员”获刑折射西方银行自律缺失(深度观察)
本报驻英国记者 黄培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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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集团和花旗集团前交易员汤姆·海斯涉嫌操纵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8月3日被判14年有期徒刑。海斯因此成为全球第一位因操纵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丑闻而被刑事处罚的个人,标志着对这一金融丑闻的调查进入新阶段。
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操纵丑闻自2012年夏天曝出后,其波及范围不断扩大,其中所暴露的西方国家金融业在监督、管理、审计和机制设置等诸多环节存在的漏洞,以及国际性诚信、自律、行业操守的缺失等深层次问题,触目惊心,引人深思。
历时多年的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8月3日,英国伦敦萨瑟克皇家法庭。对于海斯涉嫌操纵Libor的审理到了尾声,陪审团作出宣判:“根据英国检控机关指控,海斯是操纵Libor的20多名交易员的主谋,他涉嫌在东京处理瑞银的日元利率交易,以及随后在花旗银行进行类似交易时,与其他交易员合谋,操控拆借利率……”陪审团一致裁定,对海斯判处14年的监禁。
海斯的入狱,标志着从2010年正式开始的美国和英国政府监管机构对Libor操纵丑闻的调查取得了阶段性结果。
首席检察官穆库尔·乔拉指出,在2006年至2010年担任日本东京瑞银及花旗集团的交易员时,海斯“几乎每天都操纵Libor,他以不诚实的方式,欺骗与他从事金融交易的人,且他的动机只有一个:贪婪”。在结案陈词中,乔拉说:“没有人强迫他去操纵Libor。他指责所有其他人,却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英国《卫报》在报道中披露说,35岁的海斯被控在供职于瑞银和花旗集团期间,犯下8项共谋、诈骗等罪名。报道说,2006年,海斯被瑞银派往日本东京,他很快就成为当地金融市场的精英交易员,通过交易复杂的金融产品利率互换,海斯为瑞银赚取了数亿美元的利润,而自己也通过非法途径大敛其财。2009年末,海斯加入花旗集团,2010年9月,他因被控操纵Libor,被花旗解雇。2012年,海斯因操纵Libor被捕,2013年6月他遭到8项共谋从事欺诈的指控,而刚刚结束的宣判,为这些指控罪名全部定了性。
今年9月,另外多位被指控与海斯合谋的交易员也将面临审讯。
机制性缺陷为谋求暴利打开方便之门
伦敦商学院金融专家罗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业内,绰号为“雨人”的海斯有“明星交易员”的美誉,指他在银行、金融业务等方面业务精湛,水平超群,出手敏捷。但海斯的聪明才智显然用错了地方,偷奸耍滑地操纵同业拆借利率,使他最终锒铛入狱。
所谓同业拆借利率,是指银行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款利率,是金融商品的重要参考指标,被广泛应用于全球金融市场,已成为测试银行业整体健康状况的风向标。据估算,全球大约有360万亿美元的金融产品参照这一利率进行运作,因此可以说,Libor影响着大量互换和期货合约、金融衍生品、个人贷款、大宗商品、房屋抵押贷款等交易。同时,Libor甚至还影响着各国央行对货币及经济政策的判断,在全球市场上的地位十分特殊,不容小觑。
陷入Libor操纵丑闻的包括巴克莱银行、花旗、汇丰、德意志、瑞银等多家世界级银行,显示出Libor机制上存在的诸多漏洞。人为操纵Libor的主要动机是什么?首先,由于涉及银行之间的相互借贷,这就使得大型金融机构在报价时倾向于给出比实际行情更低的利率;此外,通过改变利率,这些金融机构也可以使金融衍生品的价值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变动,细微的差别就能带来巨大利益。
2014年2月1日之前,英国银行家协会选定16家银行在伦敦货币市场报出拆借利率,去除最高和最低值后,选取中间8个估值计算出平均值,从而得出每天的Libor值。然而,这一机制设计本身存在着漏洞,很容易遭到滥用:一方面,诸如海斯之类的部分交易员可以谎报借贷成本,以此人为抬高交易量或让他们的银行看起来更安全;另一方面,多家报价银行也能够通过串谋的方式,操纵Libor。也就是说,机制本身设置的缺陷为大银行和交易员通过作假和欺诈谋求暴利打开了方便之门。
有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指出,在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面前,自律机制成为海市蜃楼。
给银行业发出清晰的信号和警告
英国《每日邮报》评论说,海斯被判14年有期徒刑,使这桩万众瞩目的金融犯罪案件暂时“合上了卷宗”,但它给人的启发和警示却“意味深长,远未结束”。评论说,海斯案的终判,对英国反严重欺诈办公室而言,也是“一个重大的胜利”。
事实上,英国反严重欺诈办公室发起了针对全球Libor操纵案的调查,并将追查海斯案定为其“头等重要的工作”。同时,包括美国、英国在内的多国政府,也已花费了多年的时间,用以调查金融系统操纵Libor的不法行径,而海斯案终于被宣判,是“令人欢欣鼓舞的结局”。
但英国媒体坦承:“胜利结局的后面,仍存在隐忧。”值得注意的是,海斯对法庭的判决并不服。他在辩护词中辩称,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交易策略是不对的。他说:“我所有的经理都知道,我没有理由认为这是错误的。”海斯还强调指出,在整个银行业界,意图左右Libor的现象简直“司空见惯”,并调侃自己已经是“连续犯”。
海斯的潜台词是,整个金融界,都普遍存在着操纵拆借利率的做法,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为什么偏偏被抓?海斯潜台词的背后耐人寻味。事实上,已经有多家国际大银行在Libor上“犯事”,譬如,自从2012年英国巴克莱银行操纵Libor丑闻被曝光之后,不但导致巴克莱银行高层下台,被英美两国监管机构罚款4.52亿美元,而且还引发了更多国际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卷入这一风暴中。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0多家全球知名银行和金融机构,前后因操纵Libor被相关国家监管机构调查和罚款,迄今总罚款额已累计超过90亿美元。
在结案宣判的过程中,法官杰里米·库克当庭强调指出:“本案凸显了诚信的缺乏,而诚信本该是银行业的重要特征。”“海斯在判决中被施以严于预期的处罚,是为了给银行业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和警告。”看来,缺乏诚信的金融机构,应该不时检点自己,时常倾听海斯案发出的“清楚信号”。
(本报伦敦8月4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5年08月05日 2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