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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丰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时代内涵

2014-06-28 10:14 来源:人民日报
    (李适时)60年前,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创性地从法理上阐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于构建国际新秩序的政治主张和利益诉求,丰富和发展了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原则,成为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史上的创举,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60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历史的考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成为处理国与国关系的重要准则。今天,适应新的国际形势,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予以充实、丰富和发展,为它拓展新的内涵,向它注入新的元素,使它焕发新的生机,推动它在国际社会获得更广泛运用,更好地发挥它在处理当代国际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的职责使命。为此,当前应坚持以下几点。
 
  坚持主权平等是基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牢牢建立在国家主权基础上的国际法原则。相信大家都会赞成这样的看法,不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主权永远是一国最核心的利益,也是一直以来国际法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基所在。离开了国家主权,国际法也就失去了根基,必然会坍塌和崩溃。坚持主权平等,关键是相互尊重,尊重他国的差异性,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孔子有一句名言,“君子和而不同”。“和而不同”作为一种哲学思想,是指一种有差别的、多样性的统一,中国古代文献中对此有详尽阐述,大意是说,只有一种声音谈不上动听的音乐,只有一种颜色构不成五彩缤纷的景象,只有一种味道称不上美味,只有允许不同的事物存在,才能形成五彩缤纷、和谐繁荣的局面。反映到国际关系中,“和而不同”就是各国应平等相待,承认、包容乃至尊重差异,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我以为,坚持以亲、诚、惠、容的理念处理国际关系,坚持以求同存异、对话协商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矛盾分歧,尊重各国人民对其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选择,都是新形势下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必然要求。
 
  奉行互不干涉是条件。实现国与国之间和平共处,必须首先满足一个基本条件,那就是互不干涉内政。回顾历史,我们看到,侵犯他国往往是从干涉内政开始的。正因为如此,在相互尊重主权基础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特别强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我们注意到,长期以来,国际社会的干涉从来没有停止过,围绕干涉产生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干涉似乎永远是国际法上争论不休的一个话题。但我始终相信,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内容,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国际法上的内涵和外延一直是清楚的,在法理上的界限一直是明确的。世界上大多数有识之士都会持这样的观点,在联合国框架之外,离开了集体安全机制,不管以什么名义,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干涉他国内政,都是与国际法相背离的。近些年来,基于人权的人道主义干涉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理论研究成为国际法上的一个重大课题。我认为,无论当代国际法如何发展,互不干涉内政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应当予以坚持。在此前提下,内政的范畴也好,国家的责任也好,人权的保护也好,都可以深入探讨。
 
  推动和平发展是核心。中国有句古话,“礼之用,和为贵。”印度、缅甸等亚洲国家和地区也都有这样的文化传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充分体现了“和为贵”的思想。和谐的国际关系、和平的国际环境,对于国家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和平与发展相伴而行,发展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平离不开发展的支撑。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只有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国与国才能和平相处,各国才能共同发展。正如和平应是全人类的和平一样,发展也应是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全世界共同发展,而不是少数几个国家的发展。从全球范围看,和平仍然受到各种传统与非传统因素的威胁。只有各国共同努力维护世界和平,才有可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平发展是当代世界主题,更是国际法的永恒主题。创新和发展国际法,应始终有利于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
 
  实现合作共赢是目标。中国有一句俗话,合则两利,斗则俱伤。在国际法历史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早倡导“互利”的理念,可以说抓住了国际关系的实质,为加强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合作提供了现实基础。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发展,国与国间的相互依存日益加深,需要共同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日益复杂,仅凭一己之力,单打独斗,无论是在经济、政治、安全还是其他领域,都难以取得成功。大家注意到,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客观上要求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共同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目标的新型国际关系,相互支持、共担责任。在相互合作中,各国在积极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应充分顾及他国的正当关切和利益诉求,达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的。我以为,世界各国会逐步感受到,中国通过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谋求发展,同时以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中国的发展壮大,带给世界的将是更多机遇而不会是威胁。
 
  今年3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德国科尔伯基金会发表演讲指出,我们将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义出发,贡献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中国智慧,贡献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人类社会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充分见证了,自60年前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来,中国成为和平发展的推动者,也因此成为和平发展的受益者。我们还会继续见证,中国将高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伟大旗帜,一如既往地走和平发展道路,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回顾历史,100年前爆发了给人类造成空前浩劫的第一次世界大战,75年前爆发了更为惨烈、造成更大损害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切仿佛就在昨天,我们不能忘却。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深入总结历史,向世人警示战争的危险,呼吁和平的可贵。古往今来,人类因国界、宗教、种族、利益的歧异,乃至因文化、思想、语言的差别,所引起的冲突不胜枚举,以至不断上演“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惨剧。悲剧不能总是轮番上演。我相信,引领合作共赢,促进和平共处,是世界上所有国际法同仁的共同愿望,也是共同责任,让我们为此共同努力。
 
  (作者为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 
 
    《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28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