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芳元)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严格整治违规有偿补课,给予3名小学教师记过处分,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涉事者到农村学校支教两年,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实名通报。
为雷厉风行叫好的同时,心中难免产生一种隐隐的伤痛。处分、通报,这些处罚并不为过,唯独责令到农村支教让人不解。
教书育人,本就是教师天职;有偿补课,实属乱象。让教师一心从教,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提高准入门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等,都是好方法和好措施。
支教是一种崇高而神圣的活动,对支教老师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不但要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崇高的道德素养。让师德不合格者到农村支教,处罚的出发点是什么?或许是要让违纪教师接受再教育,让农村纯洁的师德之风去感染他们。但是,这会给农村学校带来什么消极后果?
支教目的是帮助落后地方提升教育水平,要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随便应付。把一些师德有亏的教师派到农村,很难看出这种“支教”能带来什么正面价值。更为严重的是,这还会挫伤长期扎根农村的教师的荣誉感,可能带坏农村学校的校风,不利于农村教育的发展。这让翘首以盼的农村学校情何以堪?
农村教育之所以落后,难道和主管部门教育观念的偏差没有关系吗?用农村支教做处罚,看似对症下药,实际上是一种教育近视。
(摘编自5月16日《中国教育报》,有删节,原题为《岂能以支教来处罚有偿补课教师》)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19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