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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高官企业任独立董事领取报酬违反中央规定

2013-08-12 12:5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退休高官企业任职引关注

中央规定:中管干部退(离)休后担任独立董事,不得领取报酬

欧美国家:对“旋转门”有的制定法律监管,有的没有禁止规定

 

  7月底,贵州、山东前省长同时加盟中国重汽担任独立董事轰动资本市场,使“高官独董”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退离高官到企业“发挥余热”这一现象该如何看待?企业又为何青睐退休高官?退休高官能到企业任职拿高薪么?

  上市公司独董频现退休高官

  中国重汽(香港)7月底在港交所发布公告,三位曾经的省部级高官石秀诗、韩寓群、崔俊慧出任中国重汽独立非执行董事,年薪为18万元人民币。他们曾分别担任贵州省长、山东省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在中国的上市公司,退休高官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或是其他职位早已不是新闻。早在2011年,一项针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当时市值排前50的上市公司中,有34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独立董事,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聘请的担任不同职务的前任官员达到了1599人,其中近500人担任独立董事,这次中国重汽的新任独立董事崔俊慧当时就担任中石油的独立董事。

  记者梳理目前A股市值前十大公司,在其48位独立董事中有7名为退休高官,占比约15%。如果包括有普通政府官员背景的,这一比例会更高。

  在目前的中国上市企业当中,“中字头”央企上市公司几乎都会有前任高级官员“压阵”担任独立董事,中国石油独立董事刘鸿儒曾经担任央行副行长、中国证监会主席等职务,光大银行独立董事周道炯也曾担任过中国证监会主席一职,而中国铝业独立董事吴建常曾任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国家冶金工业局副局长等职……

  退休高官缘何备受企业推崇?

  在日前发布的公告中,中国重汽并未说明选聘三位前高官担任独董的原因。按照惯例,要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首先要有独董任职资格,其次要经过上市公司提名,之后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才能正式得到聘任。但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在对独董候选人的提名中,都没有披露提名原因,大多数仅提供候选人简介。

  记者联系了三家聘用退休高官的上市企业,但三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均明确表示,聘用原因涉及公司重大事项,不宜在信息披露之外进行单独解释。

  “我们倾向于选择那些人脉广泛、对公司有帮助的人担任独立董事。”谈及这一问题,上海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向记者坦言。

  一家没有聘任过退休官员的上市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之所以聘用退休高官或相关部门退休官员担任董事或监事,看重的是他们在经济活动中或是行业内的“影响力”以及“协调能力”,这也是企业的重要资源。

  那么,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监事应该遵循怎样的规则?今年1月份,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炮轰”原北京市国资委官员突然接任北京银行监事长一事,曾引发人们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变动不透明的关注。尽管上市公司和作为二股东的北京市国资委均否认人事变更违规,但北京市国资委“只是做一个人选推荐”的表态,还是引起人们对董、监、高人选“窗口指导”的怀疑。

  “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是制约经理人,以便更好地保护股民。但在中国因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应该是制约大股东,以此来保护中小股民。”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说。

  但分析人士指出,独立董事是由控股股东指定的,这就决定了其难以发挥制衡作用。而控股股东都会出于自身利益选择独立董事,退休高官则因其数十年累积的为政资源和人脉备受推崇。

  社会为何诟病退休高官企业任职?

  对退离高官到企业任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公众担心这一现象会影响社会公平、公正,会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滋生腐败。

  “在很多国家也存在官员退(离)休后到企业和机构任职现象,他们称之为‘旋转门’现象。但国情不同,不能简单类比。”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在很多国家的体制下,部长像走马灯似的换,官员退休之后除可能有一些补贴外,没有特殊待遇。而我们国家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为政数十年,最后在位高权重的岗位上退下来,依然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因此,他们会拥有比国外官员更多的资源、权力。

  “退休高官本来就享受着很高的待遇,再到企业虚挂职务,还拿着高薪,当然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诟病。”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

  针对这一现象,竹立家认为,应对退休官员在企业任职行为作三方面限制:一是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待遇加以限制;二是严格规定退休官员不得去同行业任职;三是必须回避同一地域,以减少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许多专家提出,应对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完善,以便掌握执行;对党内纪律要坚决落实、严格执行。

  背景链接

  公务员法规定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

  须有三年或两年“冷却期”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央通知明确中管干部进上市公司

  任独立董事须按规定报备

  2011年12月7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执行《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主要内容如下: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因其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在一定时间内仍有较大影响,为防止可能利用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其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行为必须严格限制。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不得从事与本人原工作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按照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必须由拟聘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公司征得该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由该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意见后,再由拟聘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公司正式任命。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按照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应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由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中央组织部备案,同时抄报中央纪委。

  中管干部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不得领取报酬、津贴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所在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其工作费用。

  快评

  用制度制衡“沉淀的影响力”

  公众对退休官员到企业任职的质疑,实质是警惕“沉淀的影响力”可能被滥用。

  有专家指出,企业为什么愿意高薪聘请退休高官?固然有看中其经验能力的可能,但不言而明的恐怕是他们丰富的人脉资源,在意他们“沉淀的影响力”。因而,一些遭社会诟病的现象与之伴生。

  法律、党纪对退(离)休官员到社会任职,也有规范和约束。然而,现行的相关规定偏重于宏观指导,尚缺强制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如何界定原身份和现任职公司的关系?党委、政府和企业又属什么关系?对于退休官员任职后的从业行为,也缺少监督问责规定。细化法制规定,是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如何用制度之力规范这些“沉淀的影响力”,使之成为造福社会、为民谋利的正能量,需要的是划定界线,加强监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规范退休官员出任新职,应该公开透明。当“隐形权力”显性化,退休官员的去向受到社会有效监督,经得起检验,质疑和猜测自然也就没了市场。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罗宇凡、杨毅沉、赵晓辉、华春雨、周琳

  延伸报道

  官员离职从商 国外如何监管

  美国 “冷却期”内不得联络原就职部门

  政府官员离职或退休后去公司或利益集团任职,在欧美国家,被称为“旋转门”。

  1978年,美国制定《政府道德法》,其中,针对“旋转门”问题,法案规定行政分支高级官员在离职或退休后一年内不得受雇于任何公司或机构对其原供职政府部门展开游说活动。次年又开始对《政府道德法》内容进行调整。1989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政府道德改革法》,细化和修订了监管措施。此次调整的重要意义在于,将监管对象范围从行政分支扩展到立法分支和司法分支。重点之一就是将国会议员也纳入到“旋转门”监管的对象中来。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官职大小,公职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不得代表其他个人、企业或机构,为与他本人在政府任职期间职务范畴有关的事宜出现在相应政府部门、机构或法庭上。职务范畴可具体到某项合同或某项授权。一般来说,针对一名公职人员离职前最后一年的职务范畴,此类限制期限为两年。但如果此人亲自负责某项具体事务且担负重大职责,限制期限可达终身。

  对于高级别公职人员的“冷却期”规定更为具体。比如,一名公职人员从一个高级别职位上退休后,不得代表其他个人、企业或机构,为了任何事宜而联络或出现在其原就职部门以寻求任何官方行动,“冷却期”为一年。与此同理,更高职务的公职人员离职后“冷却期”为两年,而且限制内容进一步加重,包括不得与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达到一定级别的高级官员接触。

  新华社驻华盛顿记者 孙浩

  英国 议会正在审议规范游说行为法案

  英国前任高官和议员退休后,利用人脉关系和影响力为公司等利益集团游说谋利的现象十分普遍。

  以退休军方官员为例,据英国《卫报》公布的数据,2012年有231名卸任军方官员进入私营军工企业工作。英国退休军官“旋转门”事件,是因英国皇家退伍军人协会主席、陆军中将约翰·基塞利因游说丑闻辞职后被揭露。还有3名前军队高官也涉嫌丑闻,其中一人自称已代表一家以色列军工企业成功游说国防部签署一项价值5亿英镑(约合47亿元人民币)的直升机安全项目。

  尽管英国目前通过游说影响议员投票或政策制定的行为不违法,但卸任官员利用个人“关系”和影响力为利益集团谋取私利的现象在英国社会引起公众关注和批评。

  英国议会正在审议一项旨在规范游说行为的法案。这项法案要求所有为经济利益等类似目的,对议会、政府和地方官员进行游说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登记注册,并制定相应行为准则,同时针对违规行为设立制裁措施。据了解,英国下议院将于明年1月对这项法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新华社驻伦敦记者 骆珺

  德国 至今还没有禁止“旋转门”的规定

  德国前总理施罗德2005年在卸任之后,直接弃政从商转到俄罗斯天然气公司旗下的一家波罗的海管道子公司担任监事会高管。施罗德的“旋转”,引起德国社会各界的愤怒和谴责。

  继施罗德之后,德国一批政界高官陆续被媒体曝光。图林根州前州长迪特·尔特豪斯卸任后转到奥地利和加拿大合资的马格纳汽车配件厂任经理、黑森州前州长罗兰特·科赫也转到德国比尔芬格建筑集团任董事长等。

  虽然德国至今没有禁止“旋转门”的规定,但对官员离职后从商行为,社会各界一直在呼吁制定相关规则进行监管。德国左翼党提出离职政府官员应有5年的等待期;绿党要求离职官员应承担2年向有关当局通报的义务;隶属自民党的德国外长韦斯特韦勒提出,政府官员应遵循一个“荣誉守则”。

  德国院外活动集团监督网呼吁,议会议员和政府官员离职后从商应经过3年的“冷却等待期”,在此期间,不管他在职时是否从事过本领域工作,必须一律禁止退离官员为企业服务。因为这些官员如果在位时就考虑今后为获利丰厚的企业工作,就会影响决策,就会产生信任风险。

  德国政治学专家还建议,应将议员和官员到企业任职的名单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并采取制裁措施,包括对不当行为进行曝光、罚款直至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新华社驻柏林记者 胡小兵

  日本 法律虽有限制,“下凡”顽疾仍难治

  政府官员退离后到相关机构和企业任职,被日本社会称之为“下凡”。尽管日本在法律和规定上加以限制并采取措施,但“下凡”这一日本社会的“顽疾”仍难治理。

  1997年,日本政府人事院就出台规定,禁止政府部门局级以上干部退休或退职后到企业任职,以消除政府官员以权谋私、发生经济犯罪的温床;日本《国家公务员法》也明文规定,禁止政府官员退休或退职后2年内到相关机构和民间企业任职,以防止政府高官泄露在职期间获得的机密信息。

  但据日本有关部门统计,1998年至2003年的5年间,退休或退职后到民间企业任职的公务员多达3027人。日本总务省公布的数据,2010年政府高官退休后到相关机构和企业担任要职的人为1594人,接收单位多达1285个。

  2009年8月,一直主张根绝政府高官到企业任职的民主党赢得众议院选举。2009年9月,民主党执政的日本政府决定,原则上禁止政府高官到独立行政法人机构任职。

  新华社驻东京记者 吴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