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假设一位游客从香港坐京九线来北京,由北京中转至第三国,他在北京停留的24个小时内,就可以不用签证。
今天起,《出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扩大了过境免签的适用范围。
适当放宽过境免签范围
《出入境管理法》进一步完善了公民出入境制度,规定有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检机关应为中国公民出入境提供专用通道和便利。“现在的专用通道基本是为出境外国人开通的。”北京边检总站一工作人员介绍,新法实施后,首都机场有可能增开一些专用通道供中国公民使用。
新法还适当放宽了过境免签范围,将过境免签外国人搭乘的交通工具由原来的国际航班扩大至国际航空器、船舶、列车。
“以前外国人乘坐国际列车或者国际船舶来北京中转,是不能享受24小时免签政策的。”边检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法实施后,外国人乘坐国际列车过境也能享受这个政策。
出入境人员将留存指纹
新法还对留存出入境人员的指纹信息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北京出入境边检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采集、储存出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信息,可以有效地甄别出入境人员的身份信息,不仅有利于加强反恐工作,加强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还能为自助通关创造条件。其次,出入境人员的从业信息、违法记录等也可以集中在一起。“比如他以前在国内有非法务工记录或有其他不良的信用记录,我们边检也可快速发现。”
■ 焦点
增加“人才引进”签证事由
在此次的《出入境管理法》中,增加了一项“人才引进”的签证签发事由。对此,公安部表示,此举是为设立人才引进类签证提供法律依据。对外国籍人才和对我国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及家属提供签证、居留便利等措施,可以进一步吸引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业发展。
护照可作华侨身份证明
公安部表示,由于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而以前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其在国内工作、生活等均受到一定影响。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劳动合同法》
派遣工将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今起,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也是《劳动合同法》颁布5年来的首次修改。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此外还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据人社部劳动关系司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只要求“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