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明确了两岸服务市场开放清单,为两岸服务业合作提供更多优惠和便利的市场开放的措施,其中大陆对台湾共开放有80条,台湾对大陆排放涉及到64条,涉及到像商业、通讯、建筑、环境、旅游、金融等等行业。
具体来看,在建筑业,台湾建筑业者不仅可以在大陆设立建筑设计企业,还可以设立建筑工程企业并可以参与大陆招投标,工程招投标的活动。医疗领域,台方可以在大陆以合资的形式来合作,或者是独资的形式来设立医院,其中独资医院则只可以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来设立,而合资合作的医院可以在其他地区设立。
在旅游业,台湾从业者在大陆设立旅行社,不仅没有年度旅游经营总额的限制,并且在经营场所、经营设施和最低注册资本等等方面享有与大陆从业者同等的待遇。
在银行方面,台方可以在福建设立异地的支行,并可以在大陆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这一领域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大陆方面特别承诺,台湾的银行在大陆的营业性机构经批准经营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时,服务对象可以包括依法规定被认定是同台湾投资者的第三地投资者在大陆设定的企业,这回应了大陆台资企业的相关关切。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