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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低价游”当抵制

2015-10-27 09:05 来源:人民日报
  “不合理低价游”当抵制
 
  湖北武汉 段思平
 
  国家旅游局近日提示,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这个提法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
 
  “游客在不合理低价游中被骗还要遭处理”,乍一看有些不合理,仔细分析就能发现,这其实是误读。事实上,被处理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换言之,如果游客明知低价游有猫腻,还主动迎合经营者,助其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才会被处理。因此,这并不过分。
 
  问题是,游客怎么判断哪些属于“不合理低价游”?国家旅游局此前发布过《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其中有一条最直观的标准,即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就属于不合理低价游。可见,甄别起来并不难。
 
  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旅游局的提示,主要是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治规则意识。毕竟,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买卖双方的共同努力;也只有双方都遵循制度的约束,滋生旅游乱象的土壤才能被铲除。
 
    《 人民日报 》( 2015年10月27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