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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霸权思维强权逻辑的又一例证

2020-06-19 09: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美国霸权思维强权逻辑的又一例证
 
——评美国“2020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
 
李维建
  当地时间6月17日,美方将所谓“2020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以下简称“法案”)签署成法。这一所谓“法案”老调重弹,蓄意诋毁中国新疆的人权状况,恶毒攻击中国政府治疆政策,公然践踏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处处体现美国滥设人权标准、危害全球反恐大局、推行霸权主义的强盗逻辑。
 
  一、长臂管辖,粗暴干涉主权国家内政
 
  美国大搞长臂管辖,以国内法干涉别国内政,有着长期的恶劣传统。“法案”中援引的《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1947年国家安全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等均属美国国内法,美国利用国内法在全球实施长臂管辖是赤裸裸的霸权行径。美国是全球性大国,这是客观事实。但是,全球性大国不应也无权将自身凌驾于他国之上,肆意干涉别国内政。在美国一些政客眼里,美国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将美国政治等同于全球政治,或将全球政治视同美国政治,强迫全球利益服从美国利益,从而将大国责任、大国担当演变为大国干涉、大国霸权。
 
  新疆是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依法治理新疆是中国政府的权力与责任。新疆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是一件惠民利民的举措。“法案”却诬称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为“关押营”“再教育营”。不仅如此,“法案”还提出,要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销售货物或服务的美国公司和个人应采取措施”,并责成美国相关机构每年“提交报告”,制定“公司清单”,以便“实施制裁”和“处罚”。可见,美国口中的“维吾尔人权”只是个幌子,其真实目的是在经济、贸易和科技领域围堵中国。美国将对华政策与新疆治理直接挂钩,对中国公司、机构和个人实行制裁处罚的做法,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二、唯我独尊,滥设人权标准
 
  人权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多样性,人权普遍性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要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前提。一个国家要更好地实践人权、保护人权、促进人权,必须立足于本国发展实际,离开具体国情的人权理论,只能是空中楼阁。美国应该在尊重中国主权的基础上谈人权、谈全球治理,歪曲事实、先入为主地断定中国“侵犯人权”,违反国际人权基本准则。
 
  法律本应是专业的、庄重的、准确的,但“法案”却使用“据传”这样的字眼指责中国,如“据传在新疆各地的再教育营中”“据已经在其他国家取得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资格的维吾尔族人哈萨克族人证实”,这都不是严谨法律所应采纳的。真实的新疆如何?已有大批国际国内知名记者、学者和官员等各界人士,在新疆实地考察后发表多篇报告。这些报告认为,西方某些势力将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称为“再教育营”,完全是诬蔑。美国对这些权威性的实地调查报告视而不见,却选择采用似是而非的口头说法,不但说明其拿法律当儿戏,更显露出其偏听偏信、歪曲事实,以人权为借口诬蔑中国新疆治理的险恶用心。
 
  没有丝毫公平正义可言的美式人权标准已成为全球公害。在美国国内,美国人权标准都不统一,对白人一个标准、对非裔一个标准,对上层一个标准、对下层一个标准……在国际上,美国随时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调整政策。所以,若说美国人权有标准,那就是以美国上层集团的利益最大化为标准。
 
  三、倒行逆施,破坏全球反恐大局
 
  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反恐合作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中国和美国都是受恐怖主义危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两国都花费了巨大的资源和力量打击恐怖主义。2016年以来,新疆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反恐和去极端化措施,保障了各族人民的基本人权。目前的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宗教和顺。
 
  美“法案”没有正视新疆在反恐去极端化领域取得的成就,一味抹黑、诬蔑新疆的反恐努力。此外,“法案”还鼓励通过非法广播,怂恿、支持新疆的恐怖主义与极端势力。美国在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不只是诬蔑新疆的反恐努力,更是在给恐怖主义撑腰打气,其目的就是给中国制造麻烦。
 
  中国在新疆的反恐行动遏制了恐怖主义的发展,对全球反恐做出重大贡献,得到全球正义力量的赞誉。与此同时,中国通过与南亚、中亚和俄罗斯等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反恐领域加强合作,实践全球治理理念,保障了地区稳定和经济发展,深受相关各方信任与支持。美国的倒行逆施,严重破坏了全球反恐大局,很可能会引火烧身。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决不会受“法案”干扰,反而会更加坚定地建设和发展新疆。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主任)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19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