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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电动平衡车当玩具

2020-06-17 09:1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别把电动平衡车当玩具(消费万花筒)
 
中消协表示,不建议家长为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和使用
 
本报记者 齐志明
  经不住7岁女儿的请求,北京市的张先生日前从网上给女儿买了辆销量不错的电动平衡车。但女儿骑行玩耍时却突然从平衡车上摔出,造成左臂粉碎性骨折。医生表示,孩子的伤势相当于从3层楼的高度摔下来,儿童在骑行电动平衡车时发生事故导致住院的病例较多,且大多伤情较重。
 
  现在,电动平衡车已十分流行,在小区、公园等处不时可以看到它的身影。百度搜索大数据显示,家长们往往把电动平衡车当作玩具,或者是当作可以锻炼孩子运动能力的运动器械来选购。电动平衡车的产品说明书也往往将电动平衡车描述为“运动娱乐工具”,有的平衡车将骑行者的使用年龄界定为“5至12周岁”。在购物网站上,电动平衡车的销售页面多以青少年为人物主角,有的甚至直接将产品描述为智能儿童平衡车,这些都会误导家长们将这类产品理解为“玩具”。
 
  电动平衡车真属于玩具吗?儿童玩具专家介绍,我国《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对电动童车速度限制为“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千米/小时”,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速度时限一般为20千米/小时,最高时速相当于电动自行车速度,远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
 
  专家表示,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缺乏相应的规范,存在不小安全隐患。
 
  在专家看来,电动平衡车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和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噪音小、刹车距离普遍过大,消费者在道路上使用,不仅增加了自身安全风险,也给其他驾驶员和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作为交通工具目前不被交管部门认可。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由于目前市场上的电动平衡车普遍不是按照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设计生产,未列入国家玩具安全认证,从其产品说明书的相关信息看,也不属于儿童玩具产品,不建议家长为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和使用。此外,电动平衡车也非交通工具,切勿在马路上骑行。消费者在每次使用电动平衡车过程中,都应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以降低摔倒造成的伤害。
 
  中消协建议,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完善有关电动平衡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尤其是要严控电动平衡车的最高设计车速、超速保护、低电量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等与消费者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指标,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正确使用电动平衡车建立完善的技术法规和监督依据。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17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