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治山歌比赛在台江举办
为首个宪法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法治山歌比现场
编者按:12月4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国家宪法日,为纪念这一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司法厅联合主办,在黔东南州台江县举办“贵州省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少数民族法治山歌比赛”,这是贵州省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开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
陈鸣明副省长(右)、台江县县书记戚咏梅在观看现场比赛
“创新开展少数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多彩贵州’法治建设。”12月4日,贵州省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少数民族法治山歌比赛在台江县举行,来自全省九个市州和贵安新区以及省直管县的21支少数民族参赛队汇聚一堂,利用不同民族或地方方言唱出反映民族特色的法治歌谣,共同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和平,省司法厅副厅长卢庆祥,黔东南州副州长潘亮,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杨俊,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德忠,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本山,州民宗委副主任潘年斌以及州直政法各部门领导和台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等相关领导出席活动。省司法厅吴跃厅长主持了比赛活动的开幕式。
省司法厅长吴跃(左四)、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和平(左一)为获得二等奖队伍颁奖
陈鸣明副省长在开幕式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今天全省各民族兄弟姐妹欢聚一堂,以少数民族法治山歌比赛这种独特的方式纪念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这对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各民族干部群众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对依法治省有重要意义。
省司法厅厅长吴跃(左)、黔东南州副州长潘高(右)在观看比赛
陈鸣明副省长指出,山歌普法是我省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的一大特色,是全省各族人民运用民族智慧和优秀文化传统、彰显法治精神的创新举措,生动反映了各族群众劳动和生活,为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在法治建设上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山歌普法已经渗透到人民调解、纠纷矛盾化解等工作领域中,有利地促进了民族地区和谐团结、社会稳定,对法治贵州建设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唱出法治山歌好声音,弘扬法治贵州正能量,唱响多彩贵州法治建设主旋律,唱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奔小康的主题歌。
全省各地州、各县代表队参加比赛(龚超 摄)
“法制宣传进苗寨,苗家人民齐欢喜。法律法规作保障,家家户户百业兴……”来自全省各地的苗、侗、水、彝等各族歌手身着艳丽的民族盛装,摆开“擂台”唱山歌,一展歌喉。《法制山歌进苗寨》《走向法治之歌》《法盲老粗妹不跟》《法制讲堂到村庄》等普法山歌结合了民众生活实际,融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环保、家庭婚姻、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以丰富多彩的侗族大歌、苗族飞歌、彝族情歌对唱、普法山歌小品等多种形式,唱出了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和对党淳朴的感恩之情。他们的嘹亮歌声博得现场歌迷阵阵热烈的掌声,比赛现场也成为法治山歌的海洋。
苗族群众盛装观看比赛
参加比赛的230名山歌歌手中年龄最大的74多岁,最小只有11岁。通过充满友谊气息的山歌竞唱角逐,获得一等奖的是黔东南州黎平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的是六盘水代表队、黔东南州台江县代表队,获得三等奖的是毕节市威宁草海代表队、黔南州都匀市代表队、铜仁市玉屏县代表队。
宣传标语(龚超 摄)
本次大赛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省司法厅联合主办,中共黔东南州委宣传部、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黔东南州司法局、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共同承办,是一次高水平、大规模的全省性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黔东南州司法局办公室)(照片除署名外均由黔东南州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