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司法局:群众路线教育出实招“三大服务”显成效
送法上街下乡,普法干部宣传忙
2014年以来,丹寨县司法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围绕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个服好务”的工作目标,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法律宣传、法治创建、法律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践行群众路线,为服务好群众出实招、解难题、见成效。
丹寨县龙泉镇的“妇女维权专题法制讲座”
一、普法宣传精细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一)送法上街下乡,普法干部宣传忙。
“司法局来真为民,为民办事不收银。为人民来作调解,互相协议来摆平。内部矛盾调解好,邻居和睦笑盈盈……”
“公民个个要学法,懂法人士文明多。法盲之人易犯罪,害人害己又害国。学法懂法会用法,法律护国又护家……”
2014年春节期间,丹寨县司法局趁群众回家过年,聚人气之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干部们一边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围腰,一边唱响普法宣传好歌谣。
丹寨县司法局通过在传统节目和当地重要活动上运用群众喜闻乐见、贴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法制宣传,带动全民普法热潮。在流动普法中,采取流动的形式将印制好的婚姻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服务指南等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对群众当场提出的法律咨询一一进行分析和解答,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共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5场次,发送各类普法书籍6200余册,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围腰和手提袋4600余张,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搭建普法新平台,法制宣传“私人订制”。
“同志,我老公爱动手打我,我咋办?”“我嫁到外村后,村里把原来我家承包分我的田土又分给了村里的其他人,我能不能要回来?”“我和我原来的丈夫摆了喜酒就当结婚了,我们分手后孩子我在养,他一直不给孩子吃饭和上学的钱,怎么办呢?”
在丹寨县龙泉镇的“妇女维权专题法制讲座”上,不少妇女同胞在根据纷纷向律师和志愿者咨询,期盼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针对当地农村妇女文化程度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维权意识差的实际情况,今年6月24日,丹寨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统战部、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丹寨志愿者到龙泉镇白元村为“妇女文化提高班”学员开展妇女维权专题法制讲座。讲座采取举案说法、互动交流的方式进行,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内容,围绕农村妇女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有关婚姻、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土地承包、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遵守的社会公德,以及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形式、管辖、程序等进行讲解。引导农村妇女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通过法律援助等相关救济渠道寻求帮助,同时增强证据意识,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举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村里制定村规民约,来了专业的法律顾问。
“多亏司法局的工作组,不然还不知道咱村的村规民约有违法的地方。”丹寨县卡拉村村支书王玉和感谢地说。
丹寨县“美丽乡村”建设正如火如荼进行中,为进一步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村的群众积极参与,完善修改村里的“村规民约”势在必行,事关村里的发展,群众参与热情高“合法性”是对村规民约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规约中含有侵犯村民权利的条款,即使已经过村民会议的多数同意,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为此,丹寨县司法局积极安排部署,深入村寨为村民当起了法律顾问,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设,为各村各寨把关“美丽乡村”的“村规民约”逐一把关,建议卡拉村修改了部分不合适的村规民约条款,这一活动既为村里完善了村规民约,又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加强人民调解,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作用,服务当地和谐稳定
(一)加强人民调解,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今天这个事情就按贾师说的办了。”在丹寨县兴仁镇台辰村苗族贾理调解室门口,因田土地纠纷,村民龙阿妹与杨阿妹闹得不和,双方找到村里调解,在贾师调解员的“贾理调解”后,双方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人民调解是地方保稳定、促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丹寨县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当地传统风序良俗的作用,运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贾理”、“苗族飞歌”来调解当事人心结,教育纠纷当事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收到既化解矛盾又保护民族优秀文化传承的双成效。
同时,丹寨县司法局创新思维,拓展和深化兴仁镇王家村“五户联保”调解机制、排调镇孔庆村“123”人民调解工作法和“矛盾纠纷专家会诊制”等工作机制。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参与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0起,调解成功228起,调解成功率95%,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通过及时兑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奖励度先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大量矛盾纠纷特别是纠纷积案的成功化解,又有效防范了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丹寨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对特殊人群监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青山绿水间,羊群在河边吃着青草,鸭子从岸边飞落到水面,激起一片片水花,一幅美丽的乡村画面展现在眼前。谁能想到,这里是丹寨县三名社区服刑人员脱胎换骨、勤劳创业的乐园。
潘某超、潘某雄、李某强由于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常识,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接受社区矫正。
三人在扬武乡司法所的监管下,服从监管,积极改造,当地司法所得知三人有创业的想法,在司法所和亲友的大力帮助下,三人多方筹措资金近3万元,并得到当地政府、畜牧局、国有林场等社会各界的关爱,建成特色养殖基地,规模已有山羊100只,鸡鸭400余只,点燃了他们的创业的激情与希望。
丹寨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建章立制,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特殊人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切实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特殊人群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顺利融入社会、顺利回归社会,为构建和谐作积极工作。
贵州丹寨:律师与村民“面对面” 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发挥公证及律师服务等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充分发挥公证职能,服务经济促民生。
丹寨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一目标,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从坐等群众上门,到深入基层积极上门、主动服务,从做好现场监督及证据保全公证,充分发挥了服务大局、预防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今年来办理公证事项123件,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8项16次。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2014年6月10日早,两名群众拿着锦旗,走进了丹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以表达对该局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感激之情。
2013年10月,受援人李某、王某夫妇在合同不到期的情况下,被用工方单方面解聘,导致经济困难。在无路可寻的情况下,是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通过法律渠道,为其追索经济损失100279.55元,受援人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制作了锦旗献给县法援中心,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丹寨县司法局深入组织学习国家二级英模——丹寨县司法局原副局长王劲松先进事迹,2012年春节前夕,丹寨县天降大雪,王劲松到乡镇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工作,头顶凛冽的寒风,足行泥泞的山路,连续工作六天,走访了15个边远村寨,回访了22名受援人。王劲松终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昏倒在工作中,经医院抢救无效,他永远地倒在了热爱的司法行政事业岗位上,为丹寨县法律援助工作倾注了毕生的精力,终年50岁。
作为“法律援助贴心人”、“群众的好干部”, 王劲松同志是贵州省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杰出代表,丹寨县司法局认真开展“向身边优秀人物学、讲身边事迹活动”,全局干部争当群众解忧人。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做到“应援尽援”,不让一位困难群众为家庭贫困打不起官司,无偿为困难群众、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今年以来,丹寨县法律援助中心共登记受理民事案件64起,刑事案件7起,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丹寨县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三)创建网络视频平台,村民不出村面对面咨询律师。
在丹寨县排调镇刘家村村委会的调解室里,调解员刘通才正在为化解村民的家庭财产纠纷矛盾,向远在凯里的律师进行咨询,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两名当事人心里的“疙瘩”就解开了。
以往,在丹寨县的很多偏远村寨,村民们有什么法律上的疑难事,就要花上几天时间,到县城或州里的法援中心去咨询才能办成事,来来回回得花费近千元钱。法律援助,对于原本就不富裕的山区村民们来说,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了。
今年以来,在丹寨县各乡镇及较大的村寨,县司法局建立了“法律援助视频平台”———网络视频法律咨询,只要打开电脑,各大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值班“坐诊”,村民就能和专业律师“面对面”,及时协调解决基层矛盾。以远程送法下乡解决纠纷的形式,让村民们的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
自法律援助视频平台开通以来,共免费为村民们化解纠纷60余次,接待来访100余人次,帮助群众节省经费近5万元。依托互联网建立的便捷法律咨询途径,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切实帮助山区群众解决了法律难题。(戴永明 刘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