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现代保险服务业在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政策解读)
项俊波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开创了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机遇,翻开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篇章。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是时代和人民的要求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有利于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是一件顺应时代和人民要求的好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险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保险工作,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为稳增长服务。截至6月底,保险业总资产9.4万亿元,其中通过各类债券向实体经济提供资金3.6万亿元,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8049亿元,投资各类基础设施6351亿元。二是运用市场化机制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为促改革服务。在全国28个省市开展了大病保险经办服务,覆盖3.6亿人,大大提高了对群众生大病的保障能力。在142个市县参与新农合经办,2013年覆盖人数3875万,赔付与补偿3802万人次,提升了新农合的运行效率。三是找准保险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着力点,为调结构服务。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2013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3970亿美元,服务小微出口企业2.8万家,支持小微企业出口金额409亿美元,促进了出口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发展科技保险,促进了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试点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为惠民生服务。2013年,保险业共为全社会提供就业岗位373万个。农业保险覆盖农户3177万户次,覆盖土地11亿亩,占农业播种面积的45%,提供保险保障突破1万亿元,赔款208.6亿元。
尽管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2013年我国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和保险赔付占重大灾害损失的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保险业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既是“短板”,又具有很大潜力。
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中,社会很需要保险,群众很需要保险,政府也很需要保险。《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保险要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为保险业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明确了方向。
充分发挥保险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积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高度重视。我们必须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找准服务全局工作的切入点,尽快提升保险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的殷切期望。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建设一个更加高效、均衡和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保险业是沟通长期储蓄和长期投资的天然桥梁,与银行等金融中介相比,在引导养老医疗等长期资金用于经济建设的长期投资上,有着独特的优势。同时,加快保险资金积累,有利于改善我国金融体系的短钱长用问题,促进金融稳定。必须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健全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我国推进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老百姓就需要有更强的安全感。要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就必须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保障,如果单靠政府,不仅在财力上难以为继,而且有可能降低劳动力市场的活力,阻碍经济增长。必须充分发挥保险这种市场化机制的优势,建立政府与市场优势互补、相互衔接的民生保障机制。如果保险业改善民生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群众过上幸福和有尊严的生活就多了一份保障。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压力很大,迫切要求发挥好市场机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通过责任保险,可以把人与人、人与企业、人与政府之间的纠纷转化为比较单纯的经济关系,有利于形成市场与政府相互配合的高效率的社会管理机制。《若干意见》提出,要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保险业在参与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动力。保险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不仅可以提高保险这个资本和智力密集型的高端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而且能够带动会计、审计、法律、评估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还能够通过提供创业资金、完善市场机制、支持企业走出去等多种渠道,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落实好《若干意见》中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有关部署,保险业必将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保险是一个高度市场化、具有很强社会性和公益性的行业,在为政府提供市场化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若干意见》提出,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在这些方面,保险业做了一些积极探索,但总体上服务领域和能力还比较有限,需要进一步加大实践和探索的力度。
构建有利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工作格局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蓝图已经绘就,下一步关键就是落实。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形成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的工作格局。
坚持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紧密衔接。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不是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而是相互衔接和相互补充的关系。凡是社会保险有优势的领域,商业保险都应该尊重社会保险的主体地位,不能错位;凡是社会保险要求商业保险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商业保险都要和社会保险搞好衔接,注重补位;凡是由商业保险保障更具优势的领域,保险业都应该加快发展,绝不缺位。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的有效配合。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要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扶持;对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基础薄弱的保险业务,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很大。保险业必须抓住机会,乘势而上。与此同时,也要苦练内功,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互促进。如果没有社会效益,保险业就失去了立身之基,如果没有经济效益,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就无法得到保证。一方面,要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地为经济社会提供保险服务,让经营管理水平高、有社会责任感的保险机构在服务经济社会的大潮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要着眼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保险需求,让现代保险服务业在更加广阔的天地中大有作为,努力做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15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