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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创新抓好基层检察院系列报道之六

2014-08-09 11:05 来源:中国网魅力贵州

以“4+1”工程建设为抓手

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天柱检察院举行升旗仪式

天柱县位于贵州省东部,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所辖县。该县位于黔东湘西结合处,清水江下游。与湖南省新晃县、靖州县、会同县、芷江县及贵州省剑河县、锦屏县、三穗县接壤,是川渝黔通往两广、江浙的重要门户,素有“黔东第一关”、“中国重晶石之乡”、“贵州高原黄金城”之称。

近两年来,天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紧扣执法办案这一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和检察文化建设(简称“4+1工程”),着力提升办案质量、队伍素质和服务保障水平,实现了天柱检察院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发展,整体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该院2012年7月被贵州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院警务科被命名为“全省司法警察示范管理单位”,院纪检组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多名干警受到不同层级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得益于该院以“4+1”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检察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办案走访

一、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核心,狠抓执法规范化

(一)健全执法规范化操作规程,力求每个执法环节有章可循。近两年来先后制订了《天柱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案操作规程》、《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管理规定》、《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各个岗位职责、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办案纪律和法律文书、档案装订等涉及办案和检察事务的工作。对每个环节和每个流程都确定了相关责任人,从内勤登记受理到承办人员办理过程,从部门负责人到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监督管理职责的履行,都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要求,从制度上保障了案件质量,促进了执法工作规范化。

(二)积极推行主办责任制,明确规定主办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责、权、利”的关系,做到责任机制与竞争机制并重,质量机制与奖励机制并存。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做到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质量为先,客观求证,科学取证,不枉不纵。制定了《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手册汇编》下发各科室局,规范用警、派警,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辅助办案作用,在办案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注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犯罪嫌疑人自杀、自伤、自残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执法规范化运行监督,提高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内外部监督,确保廉洁、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一是改进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增补检察委员会委员,规范案件审批程序,提高案件质量;二是强化自身执法监督,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对执法过程全程监控;三是公诉部门实行提前介入制度,对自侦部门办理的复杂疑难案件及时派员深入办案一线引导侦查取证,侦查部门对所侦查的案件移送起诉后也进行跟踪衔接管理;四是实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采取院领导带队抽查、业务科室互查等方式进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五是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安排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积极参加联系人大代表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约束干警的行为。

(四)开展检务督察,提高执行力。纪检部门对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及检察长交办的事项,开展经常性的督察,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针对个案、类案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门的督察活动,确保了干警公正廉洁、规范执法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连续8年没有发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先后被天柱县委评为“勤政廉政先进单位”,被省检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先进单位”。

天柱检察院开展案件回访

二、以提升队伍素能为根本,促进队伍专业化

(一)强化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院班子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事业心全身心投入工作。班子政治上成熟坚定、思想上团结一致、作风上民主务实、工作上勇于进取、廉政上率先垂范的整体形象感染和激励着干警。

(二)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干警整体素质。一是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通过采取专家辅导、警示教育、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牢固树立“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坚定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实践者和捍卫者。二是大力开展学习教育培训,要求和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各类业务竞赛活动,以考促学,以学促干,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人次;开展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全体干警均通计算机一级考试;鼓励干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干警大学以上学历达96.6%。通过制定《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考试奖励办法》,安排司法考试干警脱产培训,每人给予2个月的学习时间,目前该院通过司法考试11人,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

慰问库区移民留守儿童

三、以创新制度为抓手,推动管理科学化

坚持“机制、人本、创新”的管理模式,促进了各项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是健全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针对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建立、完善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入手,先后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涉及到赃款赃物管理、车辆管理、检务督察、重大事项报告、业务考核管理等方面,对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有效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坚持严管厚爱,以人为本抓管理。1、发扬民主。发挥干警积极参与全院的决策和管理,认真听取干警的合理化建议,促进全院的各项工作。2、严格管理。围绕执法办案、执行制度、工作落实、日常管理等方面大力开展检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在网上通报。中层以上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全院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覆盖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当场指出解决,触动干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3、谈心帮助。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到“四必谈”:家庭遇有特殊情况必谈,思想不稳定必谈,工作压力大必谈,入党必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能做到及时发现跟踪引导。去年以来,天柱检察院领导与干警谈话46人次,切实达到了思想教育和提醒预防的目的。4、人文关怀。尽力为干警办好事、办实事。干警及其亲人生病住院,院党组亲自慰问,同时组织干警定期检查身体,落实干警休假制度。

检察干警深入农户家中访民生民情

四、以夯实基础为目标,推进保障现代化

(一)加强经费物质保障。经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曾长期困挠着天柱检察院的发展,近年来,天柱检察院面对问题不回避,直面困难不退缩,较好地解决了阻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认真做好“两房”建设,在2005年通过干警担保贷款和国债资金100万元修建了现有的办公大楼,总面积2320余平方米,于2006年10月投入使用,改变了原来四五人挤在一间办公室办公的局面。当前根据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现有办公楼已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划拨土地20亩用于重新修建办公楼,同时把现有办公楼整体置换弥补重新修建办公楼资金的不足已并获得县人民政府的批准。目前两房建设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二是经费保障逐年递增。通过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示和争取,天柱县院干警人头经费已落实到1.2万元,已达到省检院原来规定的标准。省财政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黔财行[2012]65号文件下发后,天柱县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提高至16000元,人民监督员和预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近两年向县财政争取到各项专门经费70余万元,充分保障检察工作的开展。三是信息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共投入70万元资金,购买扫描仪、复印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达到人手一台办公办案电脑,方便了干警办公办案。视频会议室、电子屏幕信息发布等信息化系统及设施功能齐全。四是投入10多万元建立办案工作区,统一由警务科管理,控申部门有专门的接待室,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院内安装了红外线监控系统,保障了院落安全。

(二)优化了机构配置。根据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通过向县委汇报争取,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局、派驻乡镇检察室和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级均为副科级),职务犯罪工作局和派驻乡镇检察室已得到县编委办和县委已审批,目前正在上报落实之中。配置了天柱检察院监察室,监察室主任高配为副科级。

(三)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对办公楼外墙进行了翻修粉刷,对大厅立柱包装大理石,为每间办公室安装空调,在院落修建花园并种植花草,实现了机关庭院的美化、绿化和净化。修建标准篮球场,为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奠定基础。建立党员活动室和荣誉室,进一步提升党员干警的向心力。建立廉政食堂,加大对机关食堂的补贴力度,为干警提供免费早餐,解决干警的生活之忧。

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全体干警合影

五、以文化育检为载体,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

(一)认真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每年春节来临之际,通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向干警家属寄送慰问信等方式,鼓励家属争当“贤内助”和“廉内助”,进一步提高干警家属顾大局、识大体的高尚品德,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使每个干警家庭能够在事业上多一分支持,感情上多一分理解,生活上多一分关心,廉洁上多一分把关,关键时多一分提醒,以此推动检察工作升档进位,争创一流。

(二)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制作廉政格言警句牌100余幅悬挂院各办公室及走廊过道,在各位干警的办公电脑上显示各种格言警句,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六增”示范点申报工作。

(三)拓展“载体”文化,努力增进队伍的凝聚力。积极倡导“工作生活化,生活工作化”的理念,注重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上减压,不断深化丰富检察文化内涵。近几年来,积极参加了县里的“五一”劳动节篮球赛、“七一”歌吟比赛等活动,开展拔河比赛,承办了黔东南州检察机关首届“正义杯”篮球赛(天柱赛区)赛会。成立兴趣爱好小组,组建篮球队、乒乓球队、自行车骑行队等并积极开展活动。

通过各项文体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检察机关,也通过多种形式让干警更好、更充分地展示检察文化的成果,展示干警风采,陶冶干警情操。(记者 龚超 苟敬萍 通讯员 潘福青)(照片由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