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绿色天平 拱护苗山侗水
——黔东南州人民法院创新思路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记略
世界银行贷款造林基地美景(黔东南州委宣传部提供) 吴世维摄.
2014年7月8日,黔东南自治州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黔东南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绿皮书》,从司法角度盘点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和缺憾,披露破坏森林案件的数据,剖析典型案例,汇报司法护航的打算,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不少好点子。此举为贵州各中级法院首创,被人誉为“绿色天平的绿色创造”。
切实开展便民利民巡回办案,宁愿法官多跑腿,只为群众少跑路
铸机制之盾 提供专业化呵护
黔东南处处青山绿水,风光绮丽多姿,森林覆盖率达62.2%,清水江、舞阳河和都柳江是国家“天保工程”重点区域,名列世界十大“返璞归真,回归自然”旅游首选地。
面对近年环保案件上升,环保体制存在障碍的新情况,黔东南州法院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于2013年春组建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抽调精兵强将5名,专门审理与生态保护有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全州执法尺度,探索办前分析、统一交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动态督查等方法,对案件及时处理并提前取证,为生态文明提供专业化护航。
2013年5月,黔东南州电视台滚动播出一条新闻:湖南农民肖某华,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赤腹鹰等22只,被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新闻播出当晚,环保庭长陈治安的手机成了热线,40多名群众来电称赞法院并咨询相关问题。两天后,一家经营野味,年收入上百万的餐馆悄然关闭,老板小吴说:“再经营野味,哪天我变成肖某华第二就拐了!”
环保法庭成立当年,就全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出台了指导性意见,直接审结刑案9件,推进了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推行生态恢复补偿,还为全州环保系统授课,受训学员80人次。
农民龙某礼等5人向人购买山林,未办采伐证即砍伐林木1490立方米,被中院二审分别处刑4至6年零6个月,没收赃款并处罚金,宣判时有上百群众旁听,案件还在州电视台播出,引起极大反响。近两年来,全州法院加大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2013年便审结245起,遏制了相关案件上升势头。
中国与挪威文化建设的合作项目,全国唯一一个侗族生态博物馆——堂安侗寨
抓举措创新 提供系统化服务
2010年春,剑河县五岔村农妇潘某英燃烧秸杆引发毁林760亩,损失近百万元。县法院法官组织潘与村民组先行调解:潘某英向村民共赔偿2000元,并当庭兑现;潘某英要在过火林地重新植树,验收合格交付原主。鉴于潘某英能自首并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对潘从轻处刑6个月。
潘某英出狱后即与丈夫雇请10人,在山上搭起草棚吃住,起早贪黑的植树。2011年“三八节”,法官们捎上礼品来看望这位劳动妇女,又送上200元慰问金,使她劲头倍增,在火灾洗劫地种满树苗,如今已万木峥嵘翠绿满眼。她说:我磨破双手也要造好林子,回报法官好意啊!
以上是黔东南州法院以工作创新推进生态护航中的一例。
近两年来,全州弘扬剑河 “温馨司法”办案方式,通过推行“温馨式办案”,让过失损害生态者找到机会弥补过错,探索适用非监禁刑,实现了“刚柔相济”助力生态文明的初衷。
通过推行“拔箭式办案”即州县法院就案件透析出的民众需求、部门服务、政策不配套等缺憾,主动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及社团组织加强合作,共商解决办法。将过去“锯箭式”就案办案方式,变为延伸案外功夫,从源头上夯实环保基础。两年来,就多为百姓申报砍伐指标、加强护林队伍,向林业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2份;就加强依法行政和宣传教育,向环保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1份。产生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推行“解锁式”办案即以调解为主,解开案件当事双方的心结。施秉县法院对部分涉及林权、环境的民事纠纷案,让村级组织先行调解,再由法院予以确认。锦屏县法院对美乐村202户与扣文公司的山林转让纠纷,作好案前案中调解,历时6个月,终使双方相互谅解,案结事好。
法官深入实地现场调处林权纠纷
借民间之力 提供链条式支撑
黔东南历史上,各族群众探索出“榔规”“榔约”方式,并借用寨老、族老等“乡绅人士”,化解纠纷,构建公序良俗,维护区域安宁,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架构。
黔东南州县法院在护航生态建设中,借助祖先智慧民俗之力,实现现行法律体系与传统治理架构有机藕合。榕江县创立社会法庭,以“黄豆”当选票,每村选出9名寨老组成调解组,林地纠纷调成率达95.3%。村民林某兴在林某志一亩山地上种树,成林后正要砍伐被林某志阻止,经社会法庭帮助达成和解:确认该林地“山权”属于林某志;树木各享一半;林某兴再“借土养木”十年,期满砍完树木将山权交还林某志。
全州法院还吸纳民间歌手280名,建起生态文明法制宣传队21个,走村串寨宣传环保法制,将大道理融入山歌中,引导群众平和对待涉林纠纷,积极投入环保。这些举措为美丽黔东南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 苟敬萍 通讯员 王家良 刘万能 陈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