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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网络金融监管不能慢半拍

2014-06-13 08:0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三大风险亟待规避 规范发展才能长久
 
    (本报记者 周小苑)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在过去的一年发展迅猛,但缺乏有效规范和管理,所积累的风险已不容忽视。央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指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专家认为,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将是未来发展趋势,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监管,要规范P2P借贷平台等业务的发展模式,防止风险进一步蔓延。
 
  “宝宝”周岁出尽风头
 
  去年6月13日,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联合推出的“余额宝”悄然上线,当时谁也不会预料到这款特殊的理财产品会引发业内的一场地震。余额宝以其1元起存的低门槛、当日即可赎回的灵活性,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一下子就吸引了普通民众的眼球。上线不到6天,用户数就达到了100万,刚满一个月其规模就轻松突破了100亿元,之后呈现爆发式的增长势头。截至今年3月31日,余额宝的规模已达5413亿元。在余额宝周岁之际,其用户数已经轻松过亿。
 
  在余额宝的带动下,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争相介入互联网金融,以银行、基金、保险等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也不甘落后,一时间“宝宝”军团不断壮大,使得互联网金融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得到飞速发展。
 
  央行年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互联网支付业务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势头,截至8月,在获得许可的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有97家。支付机构全年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53.38亿笔,金额总计达到9.22万亿元。
 
  央行警示三大风险
 
  然而,过快的发展速度也给互联网金融这个新生事物带来了隐患,其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日益增强。央行年报指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尤其是近年来,P2P(个人对个人)借贷平台跑路和倒闭事件频发,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敲响了警钟。央行年报认为,P2P借贷平台从事金融业务,但现有法律规则难以明确界定其金融属性并进行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P2P借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
 
  “P2P现在出现的问题很多,一方面有几十家公司跑路,另一方面又有29家新的公司在一个月之内诞生。”在财经评论员叶檀看来,P2P平台现在之所以陷入如此大的困境是监管不到位和意识不良双管齐下的结果。首先是监管不太明确,监管动力不太强,监管边界模糊;其次,有的P2P平台现在变成了非法集资,就像一个吸储银行,拿到钱之后居心不良,又不受到监管,就卷款而逃。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实中的民间借贷是一对一的,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央行规定利率的4倍,否则就是高利贷。而网络P2P应该只是为双方提供平台,通过撮合达成交易,而不是直接贷款。但是目前P2P网站所有者介入借贷的程度,已经超出了一对一借贷范围,因此一定要有明确的规则,才能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深度融合大势所趋
 
  尽管存在一定风险,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不断渗透,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入融合是大势所趋。“金融业务要长久发展,就要遵循它的发展规律。”赵锡军表示,银行具有风险小、有保障的行业特点,而互联网公司则讲究快速高效,对风险往往不那么注重。如果互联网金融能两者兼顾,既能获得互联网快速、高效、低成本等优点,又能够符合金融业稳健、审慎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创新和尝试中,尽快总结和摸清规律,从而制定相应规范。
 
  因此,在顺应互联网和金融相互融合的发展潮流下,如何对其加强监管,避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偏离正确的轨道,就显得尤为关键。
 
  叶檀认为,对于监管方来说,首先是理念的问题,不能因为传统的银行跟不上互联网的步伐就对互联网金融另眼相看。一方面要促进互联网的金融化,另一方面更要促进传统银行的互联网化,然后运用传统银行的大数据来推进市场的发展。其次是监管问题,现在监管处于灰色地带,当它要监管的时候就非常大力地以扼杀的方式监管,而对于P2P这样的风险很大的平台它又没有动力去监管。面对这种情况,监管的责任和监管的细则必须要明确。
 
  对此,央行已经做出了部署,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06月13日   第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