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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之歌系列报道之一

2014-05-23 10:02 来源:中国网

在创新中触摸高度

  ——黔东南州法院刷新思维推进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纪事之一

法官深入实地现场调处林权纠纷

马年春天,黔东南州法院传出喜讯——该院以其创新思路辛勤工作再次“触摸高度”。

在贵州政法系统2013年满意度测评中,黔东南法院系统实现了三个前所未有:一是 4个基层法院排名全省前十位;二是连续三年排名第一的基层法院都在黔东南;三是辖区的麻江县法院满意度为100%,“满分试卷”全省冷门。

获取殊荣,需要汗水,更需要智慧。

创新,是该州法院触摸荣誉高度的源泉。

切实开展便民利民巡回办案,宁愿法官多跑腿,只为群众少跑路

承接地气,激发灵气——每年棋局各呈彩

行走黔东南,无论是在州中级法院,还是在县级法院和法庭,都能感受到一股浓密的创新气氛。中院院长王四新说:只有承接地气,才能激发创新灵气,找到干好工作的源头和原始动力;决策、方略和举措,才能与群众的所思所盼同气相求,才会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才不会落空。

地气,是这样承接的。

2011年底,中院新班子决定:中院、县院的班子成员,每人都要联系一个试点单位,深入调研,摸透民情,搞好帮促,规定了若干细则。2012年底,又在全州开展了“院长走基层”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为基层解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又丰富“院长走基层”内容,作了更严细要求。

通过办试点、走基层,两级班子摸准基层群众脉搏,找到工作创新切入点,一个个带有强烈创新印记的决策和方略相继出台,每年棋局各自呈彩。

2012年春,中院推出了“七个司法、七个更好”工作思路,即强化能动司法,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公信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提升法治权威;强化和谐司法,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强化廉洁司法,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强化高效司法,提高基层工作水平,更好地方便和满足群众诉求;强化规范司法,促进科学管理,更好地实现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强化文明司法,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更好地展示多元化法治文明。该思路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年中又根据工作进展,提出了“三心方略”,即:用心抓落实,精心抓规范,专心抓重点。州县法院还推出了工作创新奖,激励广大干警纷纷献计献策。

2013年,中院又提出了“1369”总体思路,即:突出抓好一个中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健全完善三个机制(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积极推进六个作为(在服务大局、化解矛盾、便民利民、法治黔东南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现代化法院建设上有所作为),努力实现九个突破(在转变思想观念、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审判质效提升、执法办案风险防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法院队伍结构、提升文明司法形象、传递司法正能量、主动接受监督上有新突破),并着力抓好由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由自我满足向群众满意,由消极懈怠向主动作为,由得过且过向追求卓越,由只说不做向真抓实干,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由怠于学习向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七个转变”。

2014年,又明确了围绕“五个坐标”、增益“三个指标”、实现“一个目标”的“531”工作思路,即围绕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五个坐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科学增益公正、效率、效果“三个指标”,推动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一个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这些精彩“布局”,不少院外人士在称道其宏观决策本领、驾驭大局能力的同时,还感叹说:这不仅仅体现了对时势的深邃洞察、对本职的深度提炼,更体现了对脚下土壤的深切了解和拥抱!

“民歌法庭”利用劝和歌在调解纠纷

吸纳民智,创新举措——向传统乡村治理要宝藏

在办试点、走基层活动中,一个现象引起了中院领导层注意:历史上,黔东南各族群众探索出“榔规”、“榔约”方式,并借重寨老族老等仁人贤士治理乡村,对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公序良俗、保障区域性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形成独具山区特色的乡村治理架构。王四新赞赏道:“这种良善、微笑和简便的乡村治理文化,实质是包容性很强的和谐文化,彰显出民间上千年的生存发展智慧。我们的工作创新必须借用这种智慧,多向群众和传统乡村治理架构汲取营养。”

依循这一思路,州县法院着力向脚下土地挖宝藏。榕江县法院在本里村创建了贵州第一个“社会法庭”,由村民用黄豆当选票,选出九名寨老族老组成,两年来已成功调解纠纷36起,裁判2起,调成率达95%,还把村两委从民事纠纷中解脱出来,腾出精力抓大事促发展。同时,在寨蒿镇完善“民歌法庭”创新举措,将大道理融入歌声中,让矛盾双方在歌师的歌声和劝世歌歌碟中重归旧好。并且,还在10个村推进“无诉讼村寨”创建,民间纠纷下降70%,法庭受案下降25%。近三年,尽管该州两级法院承担了大量“维稳”任务,置于处置社会矛盾的前沿,但因借助了民间智慧和力量,大量涉诉纠纷化于无形,调解率高达90%以上。

对社会法庭,王四新有其独到见解:“这是新时期村民自治的拓展,现行法律体系与优良传统治理架构的有效嫁接,又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找到了新的切入点,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民众权利尊重和让渡的开明姿态。它也是‘民俗法庭’,让村民用人心的力量来自行处理纠纷,因为法条不能穷尽所有的民间纠纷,有的小矛盾属于法律的‘另一端’和法院的‘另一边’,而政府也不能穷尽所有的民间事务。但处理这类‘边缘化问题’,民间方式就得心应手。我们必须借用社会能量来弥补法律的漏洞和空白。”

三穗县法院深挖体制内外资源,吸纳传统乡村治理优良元素,发掘寨老族老“乡绅资源”,共同打造“五员”调解文化:由法庭法官、乡镇综治办主任、村干部、寨老和族老,分别担当法律释明员、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情感沟通员和风俗说理员,从情、理、法和民族文化四方面各展其长,协同调解涉法纠纷。新招推出两年间,通过180名寨老族老义务协助,“五员”调解涉法纠纷213起,调成率达91%。这种既有现代法制基础,又有传统乡村治理底蕴,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调解方式,被群众誉为“我们三穗的金牌调解”。

近两年来,全州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形成全程调解、联动调解、立体调解格局,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6.7%,刑带民案件调解率92.3%,剑河、黄平法院刑附民案件调解率100%。围绕“小纠纷不出寨、大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119个“无诉讼村寨”实现了无民事转刑事案件、无重大群体性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无涉法涉诉非访案件发生的“四无”目标。

锤炼多般武艺,“三语(汉语、少数民族语言、外语)法官”培训

创新管理,强化内功——效力大局上台阶

两年多来,该州法院对内使劲,创新管理,一个个新招和成效不断呈现。

推进审判管理由粗犷型向精细型、相对分散型向相对集中型转变。合理运用人案比例配置资源、合理分流案件和加强收案目标控制,实现环环相扣的量化考核和目标管理,逐步形成以目标、制度、监督和考评为主要内容的质效指标体系的新格局。全州17个法院所有案件流程信息均录入综合管理系统,减少了案件超审限。

推进量刑规范化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刑案结案率连年呈两位数上升,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500余万元,促进了社会安全稳定。

近三年来,审结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10147件,审结率达95.79%,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和市场秩序的规范,保障农民权益。还通过设立移动法庭、产业园区法庭等方式,及时稳妥调处纠纷,保障州委“6个20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

州法院增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实行审查权、实施权两权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案件执结到位率82.17%,列全省前列,刑附民兑现率高达98.4%,26件积案彻底化解。8个县被最高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基层法庭硬件实现“十个一”,干警工作和生活条件大改善,扎根边远山区,热忱服务群众。

行政案件协调率连续三年高居全省法院前列,三年的平均协调率为38.65%。还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推行一案一建议,助力依法行政,起到了官民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披风带雨渡华年,剑胆琴心写忠诚。黔东南州两级法院正以“开放创新、团结奋进、自信有为、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贵州法院精神为引领,发挥想干敢干、实干会干、苦干巧干的“六干”精神,谱写着一曲曲爱民为民便民护民的司法为民赞歌,为苗乡侗寨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保驾护航。(记者 龚超 苟敬萍 通讯员 王家良 刘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