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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逐步淘汰白炽灯

2014-05-10 09:35 来源:人民日报
    为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我国从2010年10月1日起,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并以节能灯、LED灯等填补相应产品缺口。
 
  淘汰白炽灯的具体步骤如下:第一阶段,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要求有关进口商、销售商做好淘汰前准备;第二阶段,从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第三阶段,从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第四阶段,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对相关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从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办公室统计,自2009年至今,我国通过财政补贴共推广节能灯7.8亿只,淘汰白炽灯5.1亿只。目前,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13%,若将现用白炽灯全部替换为高效照明产品,年可节电约480亿千瓦时。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10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