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到商标维权工作的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亳州公司以监控和宣传为抓手,通过落实责任主体和教育引导,不断推动商标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一、建立以片区ME为责任主体的商标维权巡查机制。指定ME为本片区商标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将社会加油站点、润滑油门店、营运车辆等有无侵犯中国石化商标权的行为纳入日常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督查台帐中记录体现。如在督查中发现有侵权行为,ME应第一时间向经理办公室进行反馈,并积极配合经理办公室进行妥善处理。要求ME要对社会加油站工作人员有无假仿冒中国石化工作装的情况进行关注。轻油客户经理作为相关责任人,也要对本区域范围内的润滑油门店和营运车辆给予高度关注,密切配合片区ME做好商标维权工作,形成商标维权工作的联动机制。
二、加大宣传教育,对外展示我方维权的决心,对内树立职工的维权意识。通过散发传单、ME巡查宣传解释等形式,向社会加油站宣传“满天星”“朝阳”“长城”“易捷”等标志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合法注册商标,任何组织和单位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假仿冒,否则我方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通过持久宣传和耐心解释,社会加油站业主已普遍表示,不会通过假仿冒中石化注册商标来侵犯我方权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在对内方面,通过集中教育和引导,让职工清晰的认识到维护中国石化注册商标不仅关系到中国石化的企业利益,更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让商标维权意识深入到每位职工的头脑,由被动维权转变为主动维权。
三、积极同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保持联系,争取工作支持。要求各片区要常与当地工商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将中石化关于商标维权方面的文件材料向当地工商部门报送,让工商部门了解我方的注册商标信息,关注我方的商标维权工作。同时对日常发现的侵权倾向,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充分借助行政力量来打击不法侵权行为。(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