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凌晨3时许,亳州谯城区园区派出所接110指令称:谯城区工业园区维也纳洗浴中心有人钱包被盗。
接警后,亳州谯城区园区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出警,到达现场,经询问报警人茹杰,茹杰自述:“2013年12月27零时许,自己在维也纳洗浴中心洗澡后将钱包丢失,而且钱包内除了现金外还有重要的银行卡及各种证件”了解情况后民警及时在洗浴中心调取监控,发现钱包是报案人自己在大厅换鞋时遗忘在沙发上的,不属于案件,民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捡到钱包的人己经离开,通过街边的监控,调取了捡到钱包人的车牌号,民警不顾寒冷及疲劳,又及时联系车主,驱车赶到车主居住的乡镇,通过给车主做思想工作,车主终于承认自己在维也纳洗浴中心捡到了钱包,并愿意将钱包返还给被害人,经过一夜的工作,民警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时许将钱包返还给报案人。(芮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