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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 群众不仅免费打官司还能自己选律师

2013-11-22 17:1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刊网
    “法律援助中心不仅免费帮我打官司,还能自己选律师,这样的‘点援制’服务真是太好了,”农民工刘某工伤后,因没钱治疗,请不起律师,最终在双滦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刘某拿到了50余万元的赔偿。

    2012年9月,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在全市提前推行了点援制度。据了解,“点援制”是指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7月26日,记者在双滦区法律援助中心看到,接待室内的墙上公示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名单,“照片、简历、擅长、座右铭”等内容一目了然。为了方便受援人,还设置了“点援制”便民服务台,完善接待场所硬件设施,为来访者配备了座椅、饮水机、报纸、刊物及宣传单等。

    去年,四十余名老人来到了双滦区法律援助中心。他们都在双滦区某公司工作多年,因公司效益不好,没能力为工人缴纳保险费,职工在退休时为了能领取退休工资只好自己垫付保险,平均每人垫付的费用在1.5万元左右,这笔费用单位一直没有能力退还。双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攀慧被选为该案代理律师。此案在该公司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最终达成和解,做出了偿还计划,徐攀慧将养老保险补偿金一一送到老人手中。

    “‘点援制’不仅困难群众受益,对于志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而言同样受益,他们通过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也提升了自己的社会荣誉度”,徐攀慧告诉记者,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双滦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已经达到240多起,通过对每个案件的回访,受援人都非常满意,没有接到一起投诉。

    承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处处长舒建民告诉记者,承德市出台了《承德市法律援助点援制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2年6月1日起试行,目前全市有十个县区的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了“点援制”。“以前受援人需要法律援助时,都是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而现在受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案件情况从名册中根据律师的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让受援人切切实实地得到了更高效、更优质的法律援助,也提高了受援人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