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行业期待“国民共进”
垄断行业之一的石油行业因为国家的一纸政策,对民营企业打开了大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扩大进口,本着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抓紧建立原油经营企业商业储备制度,增强国家调控力能力。
有业内人士称,这一文件的出台,使石油市场化改革呈现利好趋势,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激发民营炼化企业的发展潜能,使民营炼化企业乘此东风大展拳脚。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民营企业和石油进口资质终于可以“拥抱”。在《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出台之前,民营企业在进口原油方面,屡受限制。
2002年,当时的外经贸部第19号公告发布了《关于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备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的规定。但国内22家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中,有国营背景的企业占了三分之二还多,仅有几家民营企业获得进口资质,但实际上因种种限制,没有真正发生过进口业务。
大势所趋:民营企业的集体呐喊
国家发改委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此项政策出台之后,具体的实施细则还需要再完善,各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细则。毫无疑问,石油行业中的民营企业将迎来发展的契机。
目前的国内成品油市场仍然还是处于高度管控状态,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行业准入门槛、产品进出口资质等都受到了严格限制。而对于这种管制,政府应该逐步放松,毕竟成品油是可以进行市场竞争的产品。
以山东为例,目前,山东地方炼厂最多、炼油能力较高,成为地炼实力最强的省份。虽然山东地炼有资质,但受进口配额的限制根本进不到足够的原油进行加工,只能采购价格高的燃料油替代。目前山东虽然有40多家成规模的地方炼厂,但有数据显示,2011年其一次常减压开工率平均仅在35%,原因就是严重缺乏原料。面对民营企业进入原油市场门槛高的现象,打破上游的原油瓶颈是首要课题。
近年来,各地新上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精细化工为主的石化深加工炼化企业。这些企业经过不断发展壮大,在企业规模、设备装置、技术管理等方面,都达到了国家新时期炼化企业的先进水平,己具备精细化工生产和成品油生产的能力。但原油加工资质,在国家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后就没再审批,但有些企业因国营石化企业参股,也享受了原油分配计划。这就造成了同类企业不能享受相同政策待遇,导致竞争的不公平,致使没有原油分配计划的新建企业在“夹缝”中艰难生存,高成本运转。
有专家称,近年来,民营炼化企业更加积极呼吁原油进口权的开放,可以说对石油市场化改革改革的愿望进入一个新的活跃期,恰是民企可用之时,政府在这个时候出台文件,可以使地方炼厂重燃希望火花,极大程度地激发民营炼化企业潜能,增加其对政府的信心,也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有数据显示,大型地方炼化企业的年炼油能力已达到全国炼油能力的四分之一以上,并迅速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指出,随着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的提高和成品油定价制度的市场化推进,允许有实力的社会资本进入市场已是大势所趋,也顺应本届政府的改革方向。
政策导向: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 为民企松绑
每次声讨垄断行业之时,石油行业总是首当其冲。原因在于民营资本无法进入,政策限制太多。
一则消息更能说明问题,近日,美国《财富》杂志中文版公布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巨头继续占据榜单前两名。
有专家认为,《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将从政策层面为民营企业松绑,解决了民营企业无油可炼的问题。有利于利用和发挥好民企炼厂之有效炼化能力;有利于增加市场成品油供应新渠道,降低成品油价格,解决不时出现的“油荒”问题;有利于提高石油行业竞争度,形成良性市场竞争环境。
进一步规范原油流通秩序。要根据地方炼化企业资金规模、设备装置、节能减排、发展贡献等综合考虑,放开原油加工许可审批;同时进一步加强原油配置管理,对进口原油和国内生产的原油,统筹安排原油分配计划,构建有序竞争、和谐共赢、适度集中、富有活力的原油市场流通体系。
一位石油行业企业家表示,如果民营企业获得原油的进口许可、勘探、开采等许可,将继续推进石油市场化改革,发挥民营企业在经营效率和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打破对石油行业上游的垄断,降低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以精细化工为主的大型地方炼化企业充分参与石油市场竞争,也可倒逼国有企业,使其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能力。
分析人士认为,在该公告实施的初步阶段,预计能够获得原油进口资质的炼厂还是在少数,可能主要集中在炼能规模位于前列以及能够保证开工负荷的地方炼厂,这部分炼厂更符合“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随着这部分炼厂获得原油进口资质,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加强,也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政策频出:凸显中央决策层决心
为破解各个行业中的民营企业存在的发展困局,中央决策层进行了密集调研,今年以来,针对民营企业的政策频繁出台。
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新一届政府,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放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明确要求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目前出台的这些政策含金量高,体现了中央关于“微观政策要活”的要求,对减轻企业负担、改善经营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早在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即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5年之后的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再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
李克强总理也表示,改革“不仅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更多方面是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
在能源领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同时还指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规定:“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以公平市场准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石油市场有序开放、健康发展,提高石油流通行业市场竞争和服务质量”。
有专家表示,开放原油进口资质,改变了多年来 “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尴尬局面,彰显了政府向石油市场改革深水区挺进的勇气和决心,相信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不断攻坚,增加非国有企业原油进口配额的目标终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