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靠农民工的血汗钱换来的省政协委员
2013年7月,记者采访了承建商中铁十八局青岛公司一位小包工头,他告诉记者,德辉集团的佘静怡是从另一公司那里接手“塞纳名爵”项目的,那时,她连青岛市政协委员都不是,现在她当选山东省政协委员了,与此同时,“塞纳名爵”项目拖欠承建商中铁十八局青岛公司(项目负责人叫陈理)8000多万元的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欠土石方款近100万元,欠打桩的“深基加固”公司近400万元,欠原开发商的项目转让款8000万元,整个“塞纳名爵”项目拖欠的款项累计超过2亿元。
这期间,她私刻公章、骗贷4个亿,实际付出2.3亿元,证据确凿,公安局就是不立案。
这期间,中铁十八局青岛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理承受不了巨额拖欠,被佘静怡和高利贷送进了监狱。
这期间,被设了局的“深基加固”公司,以充满自信的起诉开始,以无法接受的败诉告一段落。
这期间,佘静怡因拒不支付转让款被原项目转让方告上山东省高院,一审败诉了的佘静怡正在上诉……。
二、骗局不分大小,行骗已然是佘静怡的“工作习惯”,“深基加固”成了受害者。
佘静怡,年轻貌美于表,阴险毒辣于心,深谙当下社会的“潜规则”,每到一处,就和当地官员,尤其是政法口的领导“打成一片”。当然,这一切,她的“合同对象”是不知情的。在“塞纳名爵”项目转让洽谈之时,佘静怡根本还不是这个项目的合法主体,她就拿“别人的屁股当脸蛋”,通过搭档魏某找到了青岛市深基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当时,书生气十足的“深基加固”负责人,坚持要走个招标程序,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被佘静怡笑脸婉拒。表面上看,她没有主体资格就无法招投标,实际上,这正是佘静怡“棋高一着”的妙处:进程有利于自己则合同有效,反之则无效,她好利用政法资源“玩死”、“拖死”对手。这一招果然灵验,当“深基加固”信心满满的起诉时,佘静怡只讲主合同有效,不谈“变更”和“追加”,甚至睁眼说瞎话,连相关的签字都不承认!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更是为虎作伥,市南区人民法院(2O11)南民初字第1O307号做出了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审理和判决:一、把法律规定的“招投标”这个合同生效的法定前置要件“省略”了;二、把工程造价明显高于合同标的,这个不符合人之常情的现实给“忽略”了;三、置合法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于不顾,生硬的把实际发生的“人工桩”按变更前的“机械桩”付费,致使“深基加固”为这个骗局买了近400万元的单。
三、搞死陈理,把私刻公章、骗贷4亿、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大案打上“死结”
这里的农民工多是跟着挂靠在中铁十八局旗下的项目负责人陈理来“塞纳名爵”干活,以前跟陈理干过活的农民工都说这个人“说话算数”,后来,我们看他付款有几分艰难,侧面通过十八局的一位高管老乡打听得知,是佘静怡一直赖着。农民工被告知,佘静怡还私刻我们中铁十八局的公章向银行贷款四个亿,(实际用了2.3亿元),更为恶毒的是,她还伙同公安局,把要举报她的陈理判了刑。
记者咨询了银行的业内人士得知:银行为建设工程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银行、建设单位、贷款单位共同预留印章,监督管理使用。所贷的款应该用于特定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而佘静怡用伪造的整套贷款文件,在取得了银行4亿元贷款额度后,没有按照银行规定将款项投入到商品房开发项目,而是继续伪造了建设单位十八局青岛公司在银行预留的五枚印章和银行贷款的文书,将2.3亿的银行贷款从当地银行转移、挪作它用。这一切,被陈理知道后,陈理向中铁十八局做了汇报,中铁十八局立即向青岛市检察院报告,见书证:
佘静怡怎样制造“青岛省”“法治洼地”的?
可是,事情的变化,却让陈理始料不及:向检察院举报的十八局被迫改口是“默许”,被抓、被判的不是涉嫌犯罪的佘静怡,而是要钱的“杨白劳”——陈理。
陈理是因为佘静怡的拖欠,才被迫借高利贷,对于陈理的债权人来说,陈理该抓该判,但始作俑的佘静怡居然毫发未损,朗朗乾坤,天理何在?
开发商青岛市德辉集团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开始销售房源属违规行为,引发许多交付定金的市民不满。[见当时人民网报道的<塞纳名爵涉嫌无证销售拒不整改被全市通报>。
四、“青岛省”“水太深、山太大”,北京强龙也无奈
“塞纳名爵”项目最初的持有人是北京天择共一有限公司旗下的青岛明宇有限公司,2008年,该公司业务因发展需要,将青岛明宇100%的股权以及“塞纳名爵”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青岛德辉公司。双方在《项目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约定,德辉公司未将转让款全部付清之前,不得利用青岛明宇公司的股权及项目用地,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贷款。
2010年8月,中铁十八局来人核实贷款情况,该公司这才知道,十八局与青岛德辉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接了青岛德辉开发的“塞纳名爵”项目。2010年上半年,佘静怡为了骗取银行贷款,以工程建设为由,向青岛市市北区工商支行工作人员行贿,在不具备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伙同银行人员伪造虚假的贷款证明材料和银行票据;私刻青岛明宇公司及十八局青岛公司的印章,从青岛市市北工商支行骗取工程专项贷款4亿元人民币(已实际给付2.3亿元)。并利用伪造的十八局青岛公司公章、财务章,在银行设立贷款专项账户,里应外合,将贷款从建设单位银行专用账号中分批次挪用、转移至境内外其私人公司账户。一直没有得到股权转让款的“天择共一”大梦初醒,经他们查询,2010年,佘静怡又以转让给她的“青岛明宇公司”名义,分别伪造了两张华夏银行电汇票据,一张数额是两千万元;另一张数额为人民币一千七佰万元。两笔款的收款人都是北京天择,但实际上北京天择公司却没收到这两笔款项。另外,佘静怡伪造北京天择印章,向青岛市工商某支行提交收款收据四份,合计人民币五千一百万元。这一切,就是为了向银行证明,“银货两讫”,她已经是“塞纳名爵”的主人了,贷款自然可以由她支配。
佘静怡怎样制造“青岛省”“法治洼地”的?
项目转让方北京天择正式报案,董事长亲自实名举报,银行也认定了佘静怡的骗贷行为,青岛市公安局也开始调查,并初步掌握了确凿证据,可是,案子拖了两年了,警方却迟迟不予正式立案!佘静怡骗贷数额巨大,案情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实名举报材料加上领导批示随即批到山东省公安厅、青岛市公安局,批示依法查办。但至今,青岛市公安局仍没有立案也没有给不立案答复。青岛市检察院也在省检察院领导的批示下向青岛市公安局依法提出过质询,最终结果是青岛市公安局找借口推托。
山东省青岛市人杰地灵,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给官员带来了几分优越感,甚至在某些领域形成了“法律洼地”,这种现象被戏称为“青岛省”现象。加上佘静怡的“作用”,“青岛省”现象在市公安局的蔓延也就不足为奇。一连串的诈骗犯罪行为暴光后,佘静怡以及工行青岛分行的领导也很惊慌,他们多次分别找到几家受害单位和个人,要求合解,要求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撒回举报材料,工行领导当面承诺:银行会按限期收回被骗贷款,(银行并向举报人出示了银行向德辉公司正式发出的限期收贷文件)但事后才得知所有这些只不过是他们共同合谋后的又一个骗局,他们利用此举先稳住受害人,然后四处活动。期间,首先是当地警方改变了态度,开始以种种借口推托不见举报人,伴随着青岛市公安局态度转变,不立案,佘静怡等人的态度却明显转变了,不再战战兢兢,而是底气十足。口出狂言声称在青岛地盘,没人能把她怎么着,让我们不要再白费功夫了。
采访中,一位佘静怡行骗的受害人说:从“深基加固”公司的一审败诉,到青岛市中院(2012)青民一终字第1948号维持原判,从到陈理的被抓,再到公安部领导批示在“青岛省”公安局杳无音讯,我们看不到一丁点社会的正能量,而任何一个老百姓都知道,法院、公安局是社会正能量的最大闪光点之一。
记者在青岛市采访了一位农民工,他说:小时候,我想当警察,因为警察是好人;长大后,当我看到“青岛省”公安局面对私刻公章骗贷数亿的坏蛋却不敢立案的囧态,我不知道“好人”应该长的什么模样?小时候,我想抓坏蛋,长大后,当佘静怡这个骗子走进省政协会场后,我不知道坏蛋长的什么模样?我不是正式的警察,更不是中纪委官员,不知道佘静怡是“老虎”还是“苍蝇”,但是,我们农民只相信“天地之间有杆秤”,项目赚了钱还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的人良心一定被狗吃了,干违法乱纪事的人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中纪委、公安部的“武松”们,老百姓相信你们!
记者在暗访中,知情人反映了关于佘静怡与青岛市中级法院某领导的关系、铁十八局建安公司董事长傅建军解职前因后果,待一些细节核实补充后再进一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