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成功破获一起停放在乐平市某大型停车场装载机被盗案。
5月13日10时许,某大型停车场员工徐某到刑警大队报案称:停放在该停车场的一辆大型装载机(LZ50C型)被盗,价值约二十万元。民警接到报案后,感觉案值重大,立即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也引起了局领导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迅速做出指示:尽快破案,依法对嫌疑人从严查处。办案民警们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经查,被盗装载机系我市“打非办”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扣押的设备。根据作案现场等多个渠道获取的线索分析,作案人员应为2人以上且有交通工具。经排查,车牌为赣H-AXXXX的小汽车上的人员有作案嫌疑,而车主涌山镇沿沟村村民程某恰好又是被盗装载机的机主,所有疑点均集中到了程某身上。经进一步深入调查,侦查员发现程某及一戴姓男子具备作案条件。因此,侦查员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程某和戴某。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程某做劝投工作,程某于5月30日主动到我局投案自首。5月31日晚22时许,侦查员在涌山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在浮梁县仙槎煤矿职业宿舍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戴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程某、戴某分别交待了两人于5月9日晚结伙将停放在我市某大型停车场的装载机偷走的犯罪事实,但两人均未交待装载机的去向,且相互指认对方处理了装载机,使得案件陷入了僵局。侦查员们没有气馁,通过仔细分析,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程某终于承认其于5月16日通过中间人将所盗装载机卖给了浮梁县湘湖镇居民苏某的事实。6月2日,侦查员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在湘湖镇居民苏某的配合下,依法对涉案装载机进行了扣押,案件圆满侦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戴某均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石卫明、聂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