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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如何科学和谐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3-06-07 10:0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刊网

    城镇化建设,地区不同,发展状况不同,其路径选择也不同。但是,不管怎样的路径选择,其目标是一致的,即城镇化建设不是城乡建筑形态的一致化,而是要通过科学、人性化政策构架的制定、长效机制的建立,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李克强总理多次阐释新型城镇化建设时,指出:“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13亿人的现代化和近10亿人的城镇化,在人类历史上是没有的,中国这条路走好了,不仅造福中国人民,对世界也是贡献。”

    山西城镇化发展的蓝图:“今后五年,山西省将推进"一核一圈三群"建设,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力争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到2017年达到60%左右,构建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这是李小鹏在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描绘的。

    随着山西省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问题逐步显现,失地农民的妥善安置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引起山西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例如,网民“学文”反映的吕梁市文水县凤城镇北街村耕地被占、建无证房产、安置房变商品房等集体信访事件,导致了不良后果,不仅破坏了新城镇建设人性化的和谐音,更有损于当地文明城市的建设。作为山西财政最困难的文水县, 应积极组织村、镇、县、市等政府基层干部的力量,充分发挥积极的沟通引导作用,在阳光透明、兑现承诺、突出人性化的前提下,给予满足失地农民生活所需的征地补偿金、增加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等方式;通过制定出详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避免因村民安置不满,演变成群体性案件现象的再次发生,探索出一条贫困山区城镇化建设的新模式。

    当前,中央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应高度重视农民土地规划建设问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思考如何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如何利用基层组织做好监管,抓机遇,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做好中心村镇的规划,加强乡村文明建设,通过引导村民行为,营造和谐相处、政通人和的农村新风尚。(王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