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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检察院重未“亡羊”先查“牢”

2013-05-30 09:18 来源:新华网城镇在线
    日前,陕西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检察官(上图)到建民办事处开展了乡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讲座。
    5月24日上午,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到建民办事处开展了乡镇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讲座,办事处全体干部及所属十二个村210余名干部,认真聆听了讲座。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讲座中,结合近年发生的乡镇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尤其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张林桥挪用公款案做了深刻的剖析,分析了引起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和职务犯罪的危害,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通过 “以案说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就职务犯罪的的概念、特征、种类向与会的人员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从乡镇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体、种类、手段、特点、危害、发案原因以及犯罪预防等多个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我国《刑法》、《刑诉法》涉及乡镇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和当前乡镇村干部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必要性,教育广大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一定要引以为戒,加强自律意识,远离贪污腐败,真正做好农民群众勤劳致富的带头人、领路人。
    生动、细致的案例分析,使乡镇村干部在法律知识方面学到了新的知识,懂得了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为防止乡镇村干部出现违法违纪,杜绝职务犯罪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听了讲座之后,建民办事处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一是贪官落马身陷囹圄,完全是咎由自取。二是在任为官必须接受教育,警示手中之权莫乱用,五指之掌莫乱伸,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也是党和国家对我们的要求。(丁强  白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