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往往会在关系网上大笔投入,业务招待可以说已是‘潜规则’,不论国企还是私企都是如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规模越大,业务越庞杂,业务招待费越多,在业内是不争的事实。”
中信证券分析师唐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业务招待费在当下很难界定,从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概念模糊的‘箱子’,既可以装进业务招待的必须消费,也可以装进奢侈消费、过度消费。业务招待费不用像三公经费一样公布细节,总之它意味着不透明。”
《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到,关于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公开问题,只在由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于1998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中提及。
另外,在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以及中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于业务招待费也有一些零星的规定,但涉及到业务招待费公开的内容极为少见。
“虽然关于业务招待费目前有所争议,但在没有违法的前提下,难以对二级市场造成影响。”某券商建筑行业分析师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虽然一些建筑业公司业务招待费较高,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很低,并且没有出现明显变化,从一个企业正常开支来看,并不会影响市场对此有所争议从而导致股价的震荡。落实到二级市场表现上,业绩支撑才是关键。”
“中国铁建不是最多的”
在专业人士看来,上市企业在年报中是否披露“业务招待费”虽然没有硬性规定,但现实中,有公司将“业务招待费”计入了年报,也有公司并未将此项计入年报,而是将其“熔化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不能排除有些上市公司把业务招待费一项的额度分摊到其他管理费中,这样财报中就不会显示。
会计师的观点得到了一家要求匿名的上市公司董秘的认同,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中国铁建的招待费并不是最多的,因为很多企业根本就没有披露这一项。
《中国经济周刊》统计发现,对于这部分费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筑等企业的财务报告,只公布“业务费用”;而万科A、招商地产、中集集团、华侨城A、中核科技等企业的财报,则用“人工与行政费用”、“办公会务费”、“市场推广费”来表示。在上述费用中,含多少“业务招待费”就不得而知了。
港澳资讯统计显示,中国石油、焦作万方、新兴铸管、岳阳兴长、*ST鞍钢、南方汇通、天虹商场等34家国有企业,未在年报中体现业务管理费。
截至发稿前,《中国经济周刊》并未得到上述相关公司的回复。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人士坦言,投资者之所以对巨额招待费如此反感,是因为长期以来,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一直是一笔糊涂账,业务招待费如何支出、如何审计、如何公开,在制度层面始终缺乏明确规定。
该人士指出,作为一项既可能涉及官员贪腐,也可能涉及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事项,业务招待费本质上是一个公共事项而非“私人事项”,对于占有公众资源的国有企业更是如此。而对于上市的国有企业,因为制度的缺失,“股东有没有权利要求其公开”成了模棱两可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