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湘执利剑202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怀化中院进一步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五新四城”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湖南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妥善办结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北京某集团怀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执行后照片
2019年9月25日,青岛中院对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北京某集团怀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某集团怀化有限公司对2.89亿余元贷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青岛中院立案执行后,于2022年4月11日查封被执行人北京某集团怀化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怀化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2022年7月,怀化市重点引进的工程机械产业链龙头企业拟选址在涉案土地上,且被执行人北京某集团怀化有限公司停产近10年。此时,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判决,协助引进企业如期入驻势在必行。怀化中院从大局出发,能动司法,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主动与青岛中院就委托执行协商对接。2022年9月14日,青岛中院作出委托执行函,委托怀化中院对青岛中院查封的被执行人北京某集团怀化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方县中方镇(湖南怀化工业园区)内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工作。
执行前照片
怀化中院积极推进,依法高效执行,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拍卖裁定,2日发布拍卖公告,12月3日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8日裁定拍卖成交。2023年1月5日,青岛中院将案款分配、强制搬迁、交付土地、腾房等事宜交由怀化中院继续执行。
执行过程中,怀化中院与多方联动,充分发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处置财产便捷高效的优势,于2023年1月13日,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拨付执行案款47999163.54元,1月28日协助中方县税务局征收税费20576176.46元。2023年1月18日,怀化中院发出腾退通知、张贴腾退公告、制定强制腾退方案,一方面主动约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认真听取被执行人在土地腾退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与怀化高新区管委员会多次组织协调,最终促成买受人与被执行人签订土地腾退和解协议。目前,被执行人已全部搬离涉案场地,现场正处于顺利施工状态。
该案的顺利办结,既充分保障怀化市新“引进”工程机械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如期用地需求,也全力解决“撤离”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依法保护“撤离”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该案的高效执行充分彰显出怀化中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创新、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担当作为,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有力贡献。(吴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