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速二支队一大队辖区发生三起拉载石料货车驾驶员未对装载货物进行捆绑、苫盖导致石头掉落高速公路行车道的事件,其中一起更是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为了引以为鉴大队对三起事件进行集中曝光。
案例一:2023年1月31日00点54分纪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二广高速473公里与冀FZ***号重型半挂平板货车掉落的石块碰撞,导致小型普通客车损坏、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2023年2月15日16时28分高速二支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孙右高速马连庄收费站匝道处发现匝道内有一落石,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并联系清障人员对其进行清理。随后民警通过路面卡口与其货运车辆驾驶员进行联系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三:2023年4月1日12点28分高速二支队一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得大高速与孙右高速互通匝道内有落石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民警与养护部门联系对其进行清理并确保路面畅通。
(徐崇广 高亚涛)
高速交警提示:货车上路行驶前,驾驶员一定要对货运车辆货仓进行检查,对所载货物进行苫盖、捆绑,确保行驶途中所载货物安全,严禁货物掉落高速公路,影响交通安全。因掉落货物引发交通事故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