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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利剑出鞘护青山 毁坏林地双倍惩

2022-12-15 09:40 来源:综合

“未办理林地征用审批手续,占用林地进行采矿致使林地内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遭到毁坏。”近日,浙江省兰溪市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置了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相关涉案公司被罚四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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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份,该涉案公司在香溪镇某山场进行采矿作业,为了方便挖机操作,擅自将矿区边上的林地植被进行清除。该行为,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执法队员发现。

“不知道这里是林地,以为还是矿区范围,资规局的工作人员通知我们后,工人们马上就停止了作业。”公司负责人方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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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该公司共计改变林地用途面积4081平方米(约7亩),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类为乔木林地,经专业评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21000元。

评估完成后,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11月将案件移交香溪镇人民政府,由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相关案件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对该涉案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2000元(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的2倍),并责令恢复林地植被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毁坏林地的植被复种。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兰溪矿区、林地众多,容易出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规采矿等行为,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方面将加强日常巡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以此案为例,向辖区的采矿公司一一进行上门宣传,提高相关责任人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守护绿水青山。(王益军 柳涛 胡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