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 不断丰富和平统一实践
朱卫东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就国家统一问题发表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讲话,提出五项重大政策主张,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对台工作和两岸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此,我就“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功能定位:“两制”台湾方案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双方认可的统一方案
“两制”台湾方案作为实现国家统一关键性的政治创新工程,需要两岸双方长期艰苦的努力。“两制”台湾方案在功能定位上至少包含两大意涵:
首先,“一国两制”绝非权宜之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强调,“‘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把“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外界没有任何理由去怀疑大陆方面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决心、意志、诚意及其所展现出的战略自信与战略定力。
其次,未来的“两制”方案一定能够充分体现出两岸中国人的智慧与创新。“一国两制”是古今中外从未有过的伟大创举,在探索“两制”台湾方案过程中应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借鉴世界上一切有用的理论,借鉴其他国家从分裂走向统一的有益经验。但创新绝不能背离“一国”和统一的目标,应始终牢牢把握“两岸同属一国”这一两岸关系的根本属性。笔者深信,“两制”台湾方案必定是两岸中国人思想解放的结晶,既符合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也符合当今的两岸现实,真正做到管用、可行、有效。
二、框架内容:“两制”方案的“四梁八柱”和丰富内涵需要不断充实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两制”台湾方案的表述,内涵丰富、方向清晰、务实可行,充分考虑和回应了台湾同胞的需求和关切,实际上搭建了“两制”台湾方案的“四梁八柱”框架,值得台湾方面认真思考做出积极回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并首次提出,“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这一合情合理的重大政治主张对统一后的“两制”台湾方案等制度性安排提出了更具发展性、开放性、包容性的论述,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体现了尊重、照顾、包容差异的务实精神,不仅给台湾方面解疑释惑、吃了定心丸,也为探索“两制”方案指明了努力方向。
构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国家统一工程,需要两岸各界在实践中去共同创造、共同维护、共同完善。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统一后的“两制”台湾方案将会有巨大的弹性空间,通过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两岸一定能够共同创造出双方都能接受认可的“一国两制台湾模式”。
三、基本原则:正确认识、妥善处理“一国”与“两制”的辩证关系
在探索“两制”台湾方案实践进程中,两岸双方始终要正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辩证关系,在正确的轨道上逐步达成和平统一的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制度不同,不是统一的障碍,更不是分裂的借口”。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也强调,必须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贯穿着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一国”与“两制”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互为补充的。“一国两制”的核心是一个中国,坚持和维护一中原则具有强制性特点,也是实现“两制”的基础。“两制”应服从和服务于“一国”这一大原则。在“一国”前提下,“两制”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既要和平共处,又要相互促进。“一国”前提下的“两制”应该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和巨大的包容性,应通过两岸商谈予以丰富完善。正确把握和处理“一国”与“两制”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一国两制”的精髓,也是统一后台湾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四、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两岸就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均提出了推动两岸就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的目标任务。从战略和长远的高度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进程,已成为两岸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制度性安排这一概念宽泛抽象,充分考虑到未来的制度性安排一定是两岸双方共同接受的安排,至于名称、内容等需要双方通过协商谈判才能达成。
个人认为,其一,两岸和平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可以不拘形式。这种安排既可以是双方就两岸关系发展某个具体领域达成的协议、共识、机制和平台,也可以是一揽子解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目标、原则、路径、进程等战略性规划的制度性安排。其二,两岸和平发展制度化的关键是,双方要在政治关系上达成合情合理的制度化安排。为此,两岸首先必须对“两岸同属一中”这一两岸关系本质属性的法律定位,有共同的认知和明确的规范,实现“两岸同属一中”法律化,从而为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总框架奠定坚实的法理基础。其三,两岸推进和平发展制度化安排的重要内容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双方早日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并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其四,推进两岸和平发展制度化安排,需要不断积极营造环境条件,全力培养和增进两岸的战略互信。
五、实践路径:努力培养增进双方战略互信,推动两岸政治对话协商进程
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不仅需要情怀和智慧,更需要找准务实可行的实践路径。首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两制”台湾方案的达成本质上是一个政治博弈的渐进过程。其终局安排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在探索“两制”台湾方案这一核心政治问题、法律问题时,两岸专家学者的探讨应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辅助促进角色。个人以为,在时与势都站在大陆、站在统一这一边的大趋势下,两岸越早开启对话协商“两制”方案,对台湾越有利,也越有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次,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培养两岸战略互信,增进台湾方面的政治意愿和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郑重倡议,“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2019年大陆与台湾各界代表性人士围绕“两岸关系与民族复兴”主题深入交换意见,开展对话协商,达成多项积极共识。下一步如何推动台湾方面对“九二共识”、“一中原则”有清晰共同的认知,彼此相向而行,共同探讨“两制”台湾方案,考验两岸双方的智慧、决断和耐心。
总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立在祖国大陆对国家利益的深刻认识和对民族复兴战略全局深刻把握基础上的对台大政方针。作为一个构想、理论、模式和方案,它是一个开放包容、需要两岸共同丰富完善的鲜活思想,来源于实践,也必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我深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所蕴含的丰富内涵、战略远见和创新思维在未来探讨“两制”台湾方案的实践中必将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推动力。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01月06日 第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