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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保持良好核安全记录 运行核电机组四十七台,居世界第三

2019-09-04 08:1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国长期保持良好核安全记录(权威发布)
 
截至今年六月,运行核电机组四十七台,居世界第三
  本报北京9月3日电 (记者寇江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表示,《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是中国政府发表的首部综合性核安全白皮书。白皮书介绍了中国核安全事业发展历程、核安全基本原则和政策、监管理念和实践经验,阐明了中国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推进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决心和行动。
 
  白皮书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运行核电机组47台,居世界第三;在建核电机组11台,居世界第一。
 
  中国长期保持良好的核安全记录。“我国核安全水平保持世界前列。”刘华表示,我国核电机组已安全稳定运行累计300余堆年,没有发生过国际核与放射事件分级表(INES)二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14.2万枚在用放射源,18.1万台(套)射线装置,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每年每万枚低于1起。
 
  在近年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同类机组综合排名中,我国80%以上指标优于世界中值水平,70%以上指标达到世界先进值。2018年,12台运行机组WANO综合指数满分,世界领先。
 
  前不久,中国能源局发布国务院核准的新核电项目。未来几个月,福建漳州核电项目、广东惠州太平岭核电项目在通过安全审查以后,将陆续正式开工建设。
 
  刘华表示,在选址阶段、建设建造前应强化科普宣传,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在核设施运行过程中,要及时公开核设施的安全状况。要加强科普宣传。同时要完善利益补偿机制,通过税收、财政以及用地补贴等各项政策,完善核设施周边居民的利益补偿机制。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核安全合作和建立核安全国际合作体系。我国陆续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联合国有关核安全方面所有国际公约,包括《核安全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等,履行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支持在多边体制下充分发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作用。中国积极参与交流合作,与美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新兴核电国家建立密切联系,签订了50多份核安全合作协议,加强专家交流、高层互访。
 
 
《 人民日报 》( 2019年09月04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