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压缩扶贫领域检查次数,为基层减负
更多精力投入脱贫一线(关注基层治理)
本报记者 钟自炜
“最多的时候一个星期迎接三趟检查”“有的报表明明反映同一个内容,仅仅是变了个格式,加了个栏目”“打印纸用了一包又一包”……
往年一到年底,福建省松溪县祖墩乡扶贫专干潘颖既要忙着总结一年扶贫工作成效,又要上门了解贫困户生活,还要花上大量精力迎接各项检查。松溪县是福建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仅1万多人口的祖墩乡就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22户742人。福建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扶贫领域涉及的省直部门就有17家,重复交叉检查多的现象导致基层反映强烈。
去年冬天,情况悄然发生了改变。
“现在检查少了,负担轻了,我们有更多精力投入脱贫一线。”对此,潘颖深有感触。
变化源于福建省2018年以来探索创新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着眼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问题,2018年4月,福建省纪委监委、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将原本省直各有关单位的20项检查整合为4项,其中联合检查2项、单项检查2项。各地进一步探索扶贫领域“扁平化”检查模式,设区市的检查从219项压缩至29项,减少86.75%;县级检查从623项压缩至309项,减少50.4%。
能少则少、能并则并、能简则简的联合检查机制令潘颖印象深刻,“2018年祖墩乡仅接受检查2次,迎检不再劳心劳力。”
“大刀阔斧压缩检查次数,不是简单化合并。”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扶贫综合协调处处长潘良镇介绍,联合检查机制加强了部门间有效协同运作,提升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
在机制运行过程中,福建省纪委监委重点对检查计划、质量、结果进行监督;福建省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扶贫工作职能部门将年度检查计划报省扶贫办统筹,根据统筹安排,参与联合监督检查或开展单项检查,并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结果负责。
“联合机制的建立使检查在量上减少了,但在质上必须得到提升。”福建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下一步,福建将对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2019年建成后,系统将覆盖所有扶贫惠民资金。据介绍,各部门通过监管系统可实现数据共享、综合分析;老百姓也可足不出户轻松查阅各类扶贫惠民资金发放情况,既做到监督常在,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 人民日报 》( 2019年03月08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