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网 > 中国新闻 >

农村“三变”改革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意义

2019-02-22 11:21 来源:综合

张敏娜1,陆卫明1 ,王 军2

(1.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中共陕西省委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摘 要: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变”改革在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中均取得显著成效,从4个方面体现和丰富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一是探索新型农业合作化道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原则”;二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原则”;三是优化市场和政府配置资源的分工配合关系,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四是注重分配公平,坚持“共同富裕原则”。同时,“三变”改革以确立农民主体地位、赋予农民财产权利、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主旨,坚守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具有理论发展与实践推广的双重价值。

关键词:农村;“三变”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一、“三变”改革实践探索及经验要义

(一)背景及实践探索

从现实需求来看: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村的表现尤为明显:一是土地分散化经营制约着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着先进科技采用,阻碍了规模效益形成,推升了生产管理成本,限制了农业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二是土地承包权与农民人身捆绑致使土地流转缺乏条件,要素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难以发挥,劳动力资源闲置浪费,农民新型职业化发展受限,农业人口增收缓慢;三是经济发展问题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低效农业缺乏吸引力,农民撂荒务工,农业发展缺乏人力智力支持;“空壳”村庄、“空心”集体、“空巢”民居逐渐增多,农村社会建设面临萎缩;集体经济不强,农村基层组织缺乏影响力、带动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落后;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缺乏凝聚纽带,村民自治流于涣散等等。因此,如何构建新型农业合作体系以解决“分”得过散、“统”得不够问题,如何赋予农民资产性权能以松绑、释放土地和劳动者独立作为要素参与资源配置的生产力潜能,如何均衡配置城乡要素资源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平衡发展,就成为农村改革的攻坚点。

从政策背景来看: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合作、流转、赋能等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方向——“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1]。2014年,农民股份制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出台,提出了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的改革目标 [2]。

从实践探索来看:2014年前后,陕西部分村集体分别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移民搬迁、有机农业推广为契机,组织核资确权,促进产权流转,引入社会资本,搭建产业平台,推动自然资源、集体经营性资源和个人资金资源入股经营主体[3];浙江新昌县建立健全“股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保障机制,开展农村“股改”试点[4];贵州六盘水市明确提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思路[5]。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首提“三变”。2016年,中央农办赴六盘水开展“三变”改革调研。2017年、2018年中央1号文件先后向全国推广“三变”改革经验。

(二)经验及核心要义

“三变”中的资源变资产,就是通过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及产权股比确认,以土地等自然资源、房屋设施等经营资源以及资金技术等生产资源入股经营主体,激活资源的市场属性和交换价值;资金变股金,就是推动财政资金、集体资金、个人资金、社会资金等各类资金入股经营主体,盘整资金的产权属性和使用价值;农民变股东,就是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权等个人资源、资产、资金、技术入股经营主体,成为股权投资人,以所有者、劳动者、合作者等多重身份劳动就业,从而转变投资方式、创业方式、就业方式和增收方式。

“三变”改革核心要义须从农村、农业、农民三个角度理解。从农村发展动能转换看,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裂变”、乡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流变”之后的第三次动能转换——集成各种要素、整合各方力量的合作化“聚变”;从农业现代化发展看,通过引入股份合作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直接推动了农业产业更新升级;从农民基本权益实现看,以“耕者有其股”的方式实现“耕者有其田”,赋予农民资产权能,全面盘活农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产权资源,使农民直接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上的投资者和受益者。

二、“三变”改革体现和丰富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

(一)有效探索新型农业合作化道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原则”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根本标志之一,但公有制最根本的目的在于最大可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资本在按要素分配中的特殊地位及其对资源的特别支配控制能力,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说,正如恩格斯“某一特殊的社会阶级对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占有,从而对政治统治、教育垄断和精神领导地位的占有,不仅成为多余的,而且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精神上成为发展的障碍”[6]所言,已经部分地变得“多余”,甚至成为“障碍”。“三变”改革就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和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把集体所有权量化确定为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股权,甚至直接量化为集体组织成员的个人股权,形成集体、农民个人与外来资本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实现公有制在农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农民个人在集体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从而追求资本收益公平流向劳动者的更高境界的生产力发展空间。

农民变股东,是马克思“个人所有制”的生动实践。马克思认为公社(共产主义)是想要在“自由联合劳动”基础上实现“个人所有制”,而联合和组织是单个劳动者改变其弱势地位并获得发展的根本条件,能够将公有制与非公有的其他所有制区别开的就是劳动者的联合[7]。“三变”改革使基层劳动者拥有可占有、可获益、可抵押、可流转资产,真正赋予劳动者“所有者”身份,实现了劳动者个人对公有制生产资料的实际占有和支配,实现了劳动者以行使股权方式开展的自由联合劳动,实现了马克思“个人所有制”及“自由联合劳动”的构想,改写了人类经济发展史。

资金变股金,是邓小平“第二个飞跃”的实践注脚。完成第二个飞跃需要一个客观条件,就是“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已经得到完全发挥以至不能突破自身极限。当前,这个客观条件已日渐成熟,家庭联产承包制已不能容纳生产力解放和财富增长所迫切需要的产权配置方式、生产组织方式及分配方式。“三变”改革以资金变股金为重要融合机制,以金融手段把分散到户的土地组织起来,以“资合”手段把分散的资金入股到现代农业产业,构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顺畅完成了从家庭联产承包到集体合作经济这个“飞跃”的腾空与落地。

资源变资产,是习近平关于“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命题的实践突破。集体经济是探索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重要领域。资源变资产,使得集体经济和集体成员在经营决策和收益分配中居于主动,极大地激发了村民抱团取暖的内生力量和首创精神,激活了集体经济长期闲置浪费的死资产、僵尸资产,推动了集体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不仅实现了公有制主体地位,更实现了公有经济的保值增值,是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有效探索。

(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原则”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使供给有效满足需求,既符合“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根本目的,也遵循了供求法则等市场规律,是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效益从而发展生产力的有效策略。这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区别于其他经济学说的本质特征。“三变”改革就是基于当前农产品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的结构性失衡并存、农村集体经济质量效益不高、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机制尚未建立、农业人口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的现实,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最为突出、改革需求最为迫切的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破冰试航的一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定位产业发展方向。二是坚持绿色共享可持续发展理念,实施适度规模的产业化发展。那些成功实施了“三变”改革的村集体经济都有打造“优势产业”的共同经验,而这些“优势产业”就是更加注重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质”的需求的产业,亦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质量”的主攻方向。这些“从供给侧撬动”的农业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不仅满足了市场对产品服务的旺盛需求,完成了农业发展从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低耗、高效、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探明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巨大空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供求平衡运行机制的有效探索与实践。

(三)合理安排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关系,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政府与市场辩证统一关系的重大理论突破。“三变”改革则是创造性“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践典范。

市场与政府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基本遵循。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要素市场健全,成为清产核资、土地确权、股价确定和要素配置等环节得以顺利推进的基础条件;二是产权市场透明,有效挤出了权力寻租空间,降低了官员败德风险,也打消了外部资本对“产权边界与政府市场边界不清”的顾虑,减少了要素聚集成本,提高了“三变”改革的资源整合效率;三是金融市场开放,疏通了外部“溢出”资本顺畅流入农村经济的主渠道。正是市场在“三变”改革中决定作用的充分发挥,使自然资源获得价值最大化配置,使集体资产获得持续经营收益,使农民成为产业链、资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参与者和受益人,也使工商资本实现了利润最大化。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在思路整合、产业引进、政策支持、财政扶持方面主导着改革的走向;二是政府从顶层设计了一套限制自身直接参与资源配置的运作体系,把握方向不缺位,遵守规则不越位,更好发挥了稳定经济、强化服务、保障公平、监管秩序、弥补失灵作用,有力保障了“三变”改革的顺利实施。

市场与政府相互取长补短、有机统一,有两个突出的政治经济学贡献。一是成功突破了西方经济学效率与公平难以在资源配置中兼得的怪圈,使以效率促公平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指导下的实践独创。西方学者认为在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是一个两难选择,强调效率、忽略平等会影响社会安定,强调平等、忽略效率会制约经济增长。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将逐渐替代利益驱动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大背景下,通过政府与市场在“三变”改革中各扬其长、相互补短的分工实践,使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等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与农业劳动者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利益得到保障、生产经营积极性与活力得到激发释放,成为同一过程,是效率与公平的同题破解。二是实现了集体、农民、资本多方共赢的帕累托改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绿色、共享、开放、创新、协调的新发展理念完全不同,西方惯有的零和博弈思维对多方共赢并不抱信心。事实上,“三变”改革这种“以赋予最广大农民资产权能为核心要义”“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根本落脚点”的带有社会变革性质的改革探索,如果没有政府的坚决主导和强力推进,仅靠市场规律发挥作用,的确是无法推动的。只有政府在“三变”改革重要节点更好发挥价值导向作用,才能保障集体和资本受益不仅不能以农民受损为代价,还要带动农民致富。同样,也只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要素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才能保证在农民增收的同时,不仅不使作为相关方的集体和企业利益受损,反而使集体经济壮大、工商资本在农业产业升级中获得丰厚利润。“三变”改革中的多方共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源配置理论先进性的充分体现。

(四)更加注重分配公平,坚持“共同富裕原则”

按要素稀缺程度分配,最符合资源配置的效率,因为资源配置的根本动因就在于稀缺性。这样以来,资本总是最重要又最稀缺的,因此在分配中占据明显主动,相比之下,劳动力却总是相对充裕,所以常处劣势。“三变”改革之所以特别突出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这个目的,赋予农民作为“资产所有者”的地位和收益权,是基于3个方面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在分配中的被动地位:

一是社会公平需要。亚当·斯密提出政治经济学两个目标:“第一个目标是为人民提供充分的收入或生计,第二个目标是为国家或社会提供足以提供公共服务的收入。”[8]政治经济学这两个目标必须兼顾起来,无所偏废,但会基于不同阶段生产力水平而有所侧重。当物质财富增长到足以提升大多数人福利水平时,社会治理的公平偏好便会提升,甚至高于效率偏好,这就使“更加注重公平”历史地成为更符合治理需要的分配原则和分配精神,因此要切实保护好“最没有那种卑鄙垄断精神的人”——农民,通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善其在分配链条的末端地位。二是经济发展需要。前一阶段的社会分配,往往制造着下一轮再生产的需求。在短缺经济中,分配倾向于资本能更好满足资本积累和扩大生产的发展需要;而在过剩经济中,分配向普通劳动者倾斜才能有效释放消费需求、有力拉动经济增长,因为他们的恩格尔系数和边际消费倾向,都远高于资本持有者。所以,在有效需求不足、产能相对过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力大的情况下,通过赋予资产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实现生产分配与消费良性循环、经济增长与社会建设正向互动的根本性策略。三是人的自由发展需要。人的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迄今为止最崇高的社会理想,就是因为把全体劳动者的全面自由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视为统一而非对立的过程,即生产力的推动不以剥削剩余价值为代价、不以资本奴役他人为前提。“共产主义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通俗地讲,马克思主张,在自由全面发展的行列中,一个人都不能少。分配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向农民倾斜,就是“自由发展”之光向最底层社会和全体人民普照。

从“三变”改革突出农民在产权安排和分配格局中主体地位的具体实践可以看出:中国特色社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所以能突破资本主义经济理论的矛盾与迷局,表现出独具的先进性、优越性,很大程度上在于从三方面实现了共同富裕分配原则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一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既是发展目的又是发展策略;二是以人民为中心,既是社会主义原则,又符合解放生产力根本要求;三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既是共产主义理想,又是社会进步内在诉求。

三、“三变”改革坚守和践行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根本立场

政治经济学天生自带价值立场。西方经济学立足于“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经济人”假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则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三变”改革的主旨、做法和成效,无不是对人民立场的坚守与践行。

(一)在改革思路上,贯彻了全面深化改革“以人民为中心”的主旨

经验和亮点均集中在对农民“还权赋能”的六盘水“三变”改革,之所以不到两年就被中央关注,不到三年就从地方经验上升为国家政策,根本还在于深刻领会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总体精神和改革目标,扎实践行了“以农民为中心”的改革主旨。

(二)在改革过程中,施行了维护农民地位、权益和利益的办法举措

一是以维护农民主体地位为目的,确定政府和企业角色定位。政府更多以“改革策划人”身份构建改革框架,以“市场秩序守夜人”及“农民利益守护者”身份,监管和维护交易秩序,监督和防范行政权力直接干预经济行为与民争利,防止外来资本损害农民权益。

二是以保障农民权益为重点,确定政府监管范围。如六盘水市针对农民权益被低估、生产经营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落空等风险,将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以有效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10];陕西明确单个家庭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集体经济总股数10%”,以防止“超大股”“一股独大”控制村集体经济、少数人损害大多数农民权益;甘肃在“三变”改革中强调尊重农民意愿,以维护和保护群众利益的事实吸引农民参与改革,防止“被流转”“被入股”“被规模”。

三是以提高农民收入为原则,确定农民与工商资本的分工边界与分红关系。在就业保护上,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品种繁育、营销拓展、品牌培育、质量安全等现代农业发展薄弱环节,尽量不在生产种植过程和农户竞争,尽量发挥对农民的带动而不是代替、融入而不是挤出作用;在分红形式上,创新了固定、比例、年限甚至实物分红等多种组合方式:经营风险大的产业多采取土地租用方式,种植养殖产业在挂果、出栏前实行固定分红,确保农民有保底收入。

(三)从改革成效看,实现了农民经济利益和农村社会福祉的同步增长

从经济收益看,农民获得了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混合性收入等增收渠道。 从农村社会发展看: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基础建设,美丽乡村成为人人向往的宜居环境;就业机会吸引农民返乡,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得到缓解,生活幸福感增强;产业平台的技术、管理岗位为农民提供更多个人发展选择,不少农民成为职业农民;蓬勃发展的集体经济增强了集体动员能力,更新了乡村事务管理理念,推动了农村社会治理文明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综上,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人民立场之上的农村“三变”改革,从维护农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素质、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民自由全面发展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发展机制方面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坚持新发展理念;从保护农村环境、发展绿色高科技农业、建设宜居生态美丽乡村、提升乡村文明程度与治理水平方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发展与全面深化改革实践推进的双重意义。

注:本文系《农村“三变”改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意义》一文(发表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主要内容摘录。

参考文献:

[1]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523-524.

[2] 高云才. 中央通过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N] . 人民日报,2014.10.19(2).

[3] 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 陕西农村“三变”改革的探索与实践[R],2017.

[4] 冀名峰,刘月姣. 茅坪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调查[J]. 党建研究,2018(4):48-50.

[5] 王东京,王佳宁. “三变”改革的现实背景、核心要义与推广价值[J] . 改革,2017(8).

[6] 恩格斯. 反杜林论[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305.

[7] 吴宣恭. 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再理解[J]. 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2):97-108.

[8] 亚当·斯密著,唐日松等译. 国富论[M].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9] 马克思,恩格斯. 共产党宣言[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17:45-51.

[10] 刘远坤. 农村“三变”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 . 行政管理改革,2016(1).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