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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执法整治乱张贴广告

2019-02-11 16:08 来源:人民日报欧洲网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及《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为了清除各类乱张贴的小广告,全面美化市容市貌,消除街道视觉污染,2018年底-2019年初,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开展了乱张贴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走访店铺300余家,清理各类乱张贴的小广告70余张,立案查处乱张贴行为12起。

同时,稠城大队考虑到店铺经营者的实际需要,与各社区积极协商沟通,让各社区在人流密集路段设立专门的便民张贴板,让店铺经营者和其他有需求的市民免费张贴各类启事、发布信息,希望借此能慢慢地减少乃至杜绝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文/吴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