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这一江清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写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三周年之际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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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张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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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 毅 寇江泽 杨文明 孙 超
大江东流,奔腾不息。长江两岸,绿意盎然。
3年前,2016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召开。“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振聋发聩,字字千钧,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指明方向、划定航向。
3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长江经济带发展,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深入长江沿线视察工作,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把脉定向。有关部门和沿江11省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共护一江清水浩荡奔流。
3年,只是时间长河中的短短一瞬。但就在这3年里,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已然发生影响深远的巨变。
生态优先
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局良好
伴随着刺耳的电锯声,一株株高大的欧美黑杨被伐倒在地。不久前,在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记者看到,清理外来植物欧美黑杨的攻坚战持续开展。
洞庭湖位于长江中游,被称为“长江之肾”。上世纪70年代开始,源自欧美的黑杨,被引入洞庭湖地区栽种,用以造纸等。这些外来植物蔓延扩张,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系统。2017年年底,洞庭湖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197万株欧美黑杨,全部清理完毕。
“砍掉这些黑杨、修复生态环境,压力很大,难度很大!但从洞庭湖可持续发展来看,这是关键之举。”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梅碧球激动地说,“洞庭湖欧美黑杨的历史,就是发展与保护两股力量反复较量的斗争史,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大环境里,现在保护的力量终于大获全胜。”
发源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长江,自西向东蜿蜒6300多公里,横穿中国后注入东海。长江承载着全国超过四成的经济总量,涵养着超过四成的人口。
“长江沿江省市曾过度追求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忽视了流域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和生态承载力的脆弱性,导致生态‘账户’透支严重,湖泊、湿地和草地萎缩。”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说。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
“3年来,我们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局良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
长江干流非法码头全部整治。
整治前,湖南省163公里长江干流岸线上有39个非法码头。整治后,原本扎堆停泊在这里的船舶全部撤离,码头浮桥全部拆除,碧水蓝天交相辉映,岸线面貌焕然一新。现在,长江干线1361座非法码头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彻底拆除1254座,并实现生态复绿;规范提升107座,实现合法运营。
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
在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出490个环境违法问题,到2017年年底,全部完成清理整治。2018年以来,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推进,目前2673个环境违法问题,99.8%已完成整治。
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全面加强。
对长江溪洛渡以下干流岸线进行的“体检”,核查出涉嫌违法违规利用岸线项目2441个,目前已全面启动清理整治工作,2018年年底前拆除取缔了336个项目,其余项目将在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入河排污口的闸门把得更严。
抓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就抓住了水污染治理的“牛鼻子”,就能够倒逼污染物达标排放,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有关部门共排查了2.4万个入河排污口,分门别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和规范提升。目前,位于各类保护区内的60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已整改完成56个。
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从橘子洲头到扬子江畔,“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发生可喜改善。
绿色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以往,长江宜昌段200多公里的岸线上,遍布化工企业,压得长江喘不过气来。宜昌市痛下决心,2017年依法关闭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25家化工企业,计划到2020年,长江沿线1公里内化工企业全部“清零”。
由于历史原因,长江“化工围江”问题突出。2016年以来,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严格整治化工企业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化工企业达标排放。在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增化工企业,同时鼓励存量企业搬入合规园区。
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而铁腕治污、严格执法,才能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对污染长江的违法犯罪行为,沿江省市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仅2018年1至11月,就侦破刑事案件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0余名,形成有力震慑。目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都建立了长江经济带联动机制。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镇,长江江面上不时有巡逻船驶过。金口派出所附近的海事码头,整齐排列着水警、环保、渔政等部门的联合巡逻船只。“千湖之省”湖北,在全国率先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流湖泊警长”,配合同级河长、湖长履职,依法打击涉江涉河涉湖环境违法犯罪。
不负“青山”,方得“金山”。
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东沙化工园区旧址,空气中飘荡的异味不复存在。
建于1993年的东沙化工园区,距离长江4公里左右。区内以前共有39家企业,其中37家是化工企业。顺应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时代要求,园区主动关停转型,变身成为东南工业园。如今的新园区,规划以海洋工程装备、环保装备以及新材料产业为主。污染减排得到有效落实,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园区产业质态也将跃上一个新台阶。
在上海崇明,在浙江丽水,在江西抚州,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进程指数位居省市前茅,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协同推进。
共抓大保护
着力在“共”字上下功夫,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共抓大保护的合力
长江经济带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是一个有机整体,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难点在“共”字,突破口也在“共”字。
长江流域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行。
针对长江流域“横向多部门、纵向多层级”“多龙管水、多龙治水”的监管体系,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经中央批准同意,设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
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建立。
《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印发实施。初步实现长江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统一监测、统一发布。
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提速。
长江保护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开展立法调研,预计2019年年底可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
上中下游协同发展有效推进。
长江下游三省一市率先建立“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务实高效”的合作协调机制,随后长江上游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四省市签署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长江中游江西、湖北、湖南三省签署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形成了多层次的协商合作机制架构。
“谁受益,谁补偿。”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探索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研究制定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方案,激发沿江地区生态保护动力。安徽、江苏、浙江、重庆、湖北、江西等省市,相继建立了省内生态补偿机制。
经过3年来的艰苦努力,长江一些重要生态指标呈现积极变化。与此同时,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共抓大保护不但没有影响经济发展,而且能够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胡祖才表示。
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在思想认识上形成一条心,在实际行动中形成“一盘棋”,长江经济带必将更加绿意盎然,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必将永葆生机活力。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05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