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江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瑛——
“在岗位上坚持到最后”(改革先锋风采)
本报记者 姜 洁
“王瑛同志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有幸见证了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巨大变化,我相信王瑛大姐在九泉之下也会为我们点赞的!”看到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王瑛被授予“改革先锋”称号,曾参与王瑛先进事迹宣传的四川省成都市纪委办公厅主任刘恩恩激动地说。
奋战在纪检监察工作一线20余年的王瑛,个子不高,却在纪委书记这个岗位上,让人们见识了纪检干部的铮铮铁骨。
2003年3月24日,四川省南江县发生一件震动全县的大事,一名在“扫黄”行动中被拘留询查的年轻女子在县公安局某派出所留置室上吊自杀,案子经有关部门迅速了结。一个月后,一封举报信转到县纪委,举报派出所某民警在办案中玩忽职守致人死亡。
时任县纪委书记王瑛决定对此事立即开展调查。事情很快现出端倪,这竟是一起涉及多个部门、背景复杂且连带县公安局个别领导有制造伪证、隐瞒真相嫌疑的重大案件。
那些日子,王瑛和战友们一道日夜奋战,曾连续5天5夜没有睡觉,吃住在办公室,与主要涉案人员反复谈话,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在一次向县委常委汇报案情的会议上,一位领导黑着脸当面指责她不该查这件案子。她却说:“纪委是干什么的?纪委就是为纯洁党的队伍、永葆党的战斗力而冲锋在前的尖刀兵。作为纪委书记,不办案就是失职;作为纪检干部,不办案就不配在岗!”最终,10多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
2006年7月,南江遭遇特大旱灾,王瑛冒着酷暑在抗旱一线连续奋战10多天,几次昏倒,随行的同志强行把她送进医院。检查结果震惊了所有人:肺癌晚期。
结束3个疗程的治疗,王瑛坚持回到了岗位。巴中市委准备给她安排个轻松点的工作,王瑛谢绝了。她说:“我知道我没有多长时间了,干一天算一天。我热爱纪检工作,在岗位上坚持到最后。”
2008年11月,王瑛去世。
《 人民日报 》( 2018年12月26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