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探索“家调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机制
“调解不能只靠劝”
本报记者 田豆豆
“结婚前他对我很好,婚后却变了,我在家当全职妈妈,一点经济权都没有。”“我为这个家拼命赚钱,可她不知足,经常找我吵架……”前不久,刘女士和毛先生在湖北省武汉市妇联设在蔡甸区民政局的“家调中心”向调解员大倒苦水。夫妻俩都不满30岁,有一个两岁多的儿子,近来经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冷战,最后闹到民政局要离婚,调解员余红玲邀请他们到“家调中心”坐一坐。
“每个妻子都希望受到尊重,每个丈夫也希望在辛苦工作后感受到妻子的温情。”夫妻二人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认识到了各自的问题,最后,丈夫主动拥抱妻子,二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攀升,湖北省妇联主动作为,在全省建设县以上“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18个,聘请专兼职调解员970名。汉阳区“家调委”家事调解员张苗介绍,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退休法官、律师等是家调员的主力军。他们不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还要接受专门培训。“调解不能只靠劝,加入心理小游戏,情理法结合,才能取得好的调解效果。”66岁的襄阳市家调员翟文英说,她曾担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为确保经费充足,湖北省妇联积极争取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申请公益项目、不断建立健全“以案定补”等激励机制。省综治办拨付50万元支持承担全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创新试点任务的10个县(市、区)。襄阳、荆门、鄂州等将“家调委”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提供2万到10万元不等资金支持。目前,湖北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9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