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开展清廉乡村建设——
建章立制,管好微权力
本报记者 顾 春
“上个月的电费,用这张农商银行的公务卡刷一下吧。”10月29日上午,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供电所营业大厅内,沈家墩村出纳员顾芸莲确认金额后向营业厅工作人员递上一张公务卡。输密码、签字、取发票,不到3分钟,她顺利交纳了村里老年活动室9月份的316.94元办公电费。
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实行村务卡结算制度,这是湖州市开展清廉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2017年11月,湖州市在浙江率先出台《关于建设清廉乡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的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围绕清廉乡村政治功能、纪律屏障、制度体系、文化土壤四个方面提出16项举措,旨在通过清廉乡村建设,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乡风民风更加清朗向上,村风家风更加清醇向善的生动局面,从而提升乡村群众的受益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探索“所有决策村民定、所有干部不碰钱、所有决定都签字、所有财务都公开、所有讨论都参与”为主要内容的“五个所有”村级事务运行规则;长兴县和平镇每个村都有10本村级管理有关事项全程留痕记录本,涵盖村级资产资源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等十大类23个具体事项。村里每开展一项工作都要进行公示,在相应的记录本上登记,并附上现场照片、招标文件、发票等印证材料,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监委主任签字确认。镇纪委每月不定期开展抽查,如有违规操作,村干部和联村的镇干部都将被问责。
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好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权力被滥用。今年以来,湖州各地围绕人、财、物、事等重点领域,抓住群众最关注的方面、村级权力运行最关键的节点、腐败最容易滋生的环节,形成用制度制权、理财、干事、选人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基层公权力和村级事务的运行,清廉乡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通过建章立制,管好“微权力”。安吉县通过推行“清廉乡村建设量化评价体系”,将抽象的概念转化为30个可量化、可衡量、可统计的指标,从而为清廉乡村建设的高质量推进设计了明确的“施工图”。南浔区因村制宜,在全区221个行政村建立“廉情恳谈室”,镇纪委和村监委每月定期接访,开展纪律教育、听取群众意见、收集信息、化解矛盾,恳谈室基层廉情监督、清廉文化宣传、矛盾纠纷处理的作用日益显现,有力助推了清廉乡村建设。德清县则探索推进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村级财务网上结算试点、村级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等工作,给农村“钱袋子”套上了“紧箍咒”,从源头上使开支规范化、制度化。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0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