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本报贵阳8月9日电 (记者程焕)为稳步助推农村“三变”改革,以合同信用建设助力脱贫攻坚,贵州省工商局、省农委日前联合制定发布《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依法签约、规范履约。
此次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贵州各地现行“三变”改革实际,通过规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达到发挥合同护农帮农的目的。合同示范文本紧紧抓住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中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对入股流转期限、合同期满交还土地条件等事宜进行约定,避免农民的土地被投机占用的同时,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解决农村土地闲置问题。
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入股土地限于农业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或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政策明令禁止的其它方式使用土地。
针对当前全省开展“三变”改革中土地流转入股方式的多样性,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合同示范文本合理设置入股方式参考,当事人可自由选择采取合作经营、折算入股或其它约定方式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还突出股权保底分红基数,将入股分红方式分为一次性分红、固定分红、阶梯式分红等。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10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