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发生,连日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逐一走访城区在建工地,加强监管,防止路面污染。
根据前期巡查情况,执法队员发现江滨路路段路面污染严重。运输车辆不覆盖运输导致运送过程中甩向路面的泥沙、渣土等,经雨水冲刷及过往车辆碾压,形成难以清理的泥浆,给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同时,时雨时晴的天气致使未及时清理的泥浆凝结成块,车辆往来碾压造成空气中弥漫着灰尘,不仅破坏了城市环境卫生,也影响着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出行。
为此,稠城大队执法队员通过调取该路段的监控录像找到了相关的运泥车辆,并通过车牌信息联系到了车主及所属的清运公司,立案进行查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应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为强化查处力度,及时清除污染,稠城大队在一些运输车辆出入频繁的路段定岗、定人,对不覆盖、不密闭化运输的车辆严格按照程序立案查处,期间共教育、查处存在问题车辆8辆次,立案6起,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清除路面污染11处。
文/ 吴虎松 罗晓婷